青海师范大学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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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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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71-6309024
学校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以本科教育为重点,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学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艺术等10大门类,已成为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入选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CALIS青海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设成人教育学院(职业学院)、民族师范学院2个副厅级建制二级学院,共设17个教学院系。建有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青藏高原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4个研究机构(智库)和3所附属中学。

  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2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有17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现有在校学生1.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近2100人,教职员工1187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60人。其中,教授260人,副教授352人,博士生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2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建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科团队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13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 7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7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人入选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 5人入选2015年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领军人才项目。截至目前,学校已培养10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为青海省和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600多项,包括2项国家“863”项目,3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973”项目。《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863”高科技项目“汉藏科技机器翻译系统”填补国内空白。“玛钦藏文平台、字库以及藏汉英电子词典”项目获2008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使我国继续保持在世界藏文信息产业中的主导地位。“祁连山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科技支撑计划。史前人类在青藏高原活动遗迹研究成果被世界著名学术期刊《科学》(Science)选用并作封面报道。

  学校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高水平运动队频传佳绩。学校高水平女子篮球队连续14次获得CUBA(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西北赛区冠军和3次CUBA亚军,获得1次全国大学生超级联赛冠军和2次亚军,获得1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亚军和2次季军,并夺得2010年世界大学生篮球运动会冠军。高水平田径队继李春秀夺得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切阳什姐和尹顺金分别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获得女子20公里竞走银牌和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实现青海省体育事业的巨大突破。

  目前,学校即将建成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预期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将是体现学科专业特色,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各项设施西部一流的新型大学校园。

  学校现与山东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台湾静宜大学、台湾万能科技大学、美国普渡大学、布鲁姆斯堡大学、蒙大拿大学、犹他谷大学、加州波莫纳理工大学、韩国国立顺天大学、日本铃鹿短期大学、马来西亚沙捞越大学、马六甲技术大学、土耳其伊兹密尔经济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国家体育锻炼达标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青海省模范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学校以“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办学理念,以“勤学修德、为人师表”为校训,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以及推动国家、民族与人类文明进步的合格公民和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办学宗旨,向着建设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招生简章

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7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定为407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8人,专业学位199人。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的计划人数,原则上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公共管理专业部分课程周末或节假日授课。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限二年至三年不等。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进修过4——6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推免生相关规定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2017年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 月 24日至 9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地点、办法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为少数民族地区。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一志愿报考我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我校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

5、已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12月15日—— 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6年12月15 日——2016年12月26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2017年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 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7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7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7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9.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10.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1.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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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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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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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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