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石油工业相当落后,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引起党和国家高度关注,毛泽东主席亲临四川隆昌气矿视察,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亲自主持四川油气田勘探开发。1958年3月,位于南充东观、广安武胜、遂宁大英的三口探井喷出高产油流,震动全国,石油工业部部长余秋里将军坐镇南充,打响了川中石油大会战。为了加快开发四川石油天然气资源,也为西南协作区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培养技术干部,国家决定成立第二所石油高校,校址就设在川中石油会战指挥部所在地川北重镇南充市。
1958年8月,石油工业部先期在成都招收643名首届学生,随后委派基建司司长马载同志率领一批年轻专家和干部职工奔赴南充,筹划学院的创建工作。9月20日,石油工业部会同教育部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石油学院。从此,学校伴随着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建设发展,开始了先有学生后建学校的破常规办学实践。
1970年7月,学校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西南石油学院。2000年3月,学校划转四川省,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大学,2005年12月正式更名为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从1978年起开始培养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6年又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点。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和20个一级学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05人,硕士生导师485人。有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5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四川省教学名师9人,1个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
截止到2013年4月,研究生(包括在职研究生)在校规模达到4989人,其中博士生568人,全日制研究生3758人,在职研究生1231人。已累计培养毕业研究生8896人(其中博士毕业研究生992人)毕业研究生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在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校始终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素质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实行导师岗位聘任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科技学术活动蓬勃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呈现良好态势,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效显著。1999年我校研究生学院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并提供良好的科研、社会实践、学习生活条件,出台了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免试为硕士生,石油工程专业本科生可推荐免试直读博士生,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给优秀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吸引优秀人才,为学校发展增添后劲。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 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按照“一条主线、两个着力点、三个更加、四项举措”的改革思路推进各项工作:“一条主线”指提高质量、培养所需人才;“两个着力点”分别是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三个更加”分别是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开放办学;四项举措分别是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强化条件保障。着眼未来,学校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面向市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加强学科建设,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将学校办成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树立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品牌,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88年油气田开发工程(联合石油机械工程)成为首批国家重点学科,1989年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1991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石油主干学科专业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现有18个教学学院(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有55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四川省特色专业, 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11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包括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5个、工商管理硕士授权领域1个、翻译硕士授权领域1个、工程管理硕士授权领域1个)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在2002~2004年全国学科整体评估中排名第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2005年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6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0800余人,硕士研究生3100余人,博士研究生565人,外国留学生8人。另外有在职的工程硕士研究生700余人,
西南石油大学从1978年起开始培养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6年又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点。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和20个一级学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05人,硕士生导师485人。有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5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四川省教学名师9人,1个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
截止到2013年4月,研究生(包括在职研究生)在校规模达到4989人,其中博士生568人,全日制研究生3758人,在职研究生1231人。已累计培养毕业研究生8896人(其中博士毕业研究生992人)毕业研究生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在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校始终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素质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实行导师岗位聘任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科技学术活动蓬勃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呈现良好态势,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效显著。1999年我校研究生学院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并提供良好的科研、社会实践、学习生活条件,出台了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免试为硕士生,石油工程专业本科生可推荐免试直读博士生,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给优秀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吸引优秀人才,为学校发展增添后劲。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 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按照“一条主线、两个着力点、三个更加、四项举措”的改革思路推进各项工作:“一条主线”指提高质量、培养所需人才;“两个着力点”分别是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三个更加”分别是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开放办学;四项举措分别是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强化条件保障。着眼未来,学校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面向市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加强学科建设,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将学校办成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树立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品牌,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西南石油大学从1978年起开始培养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我校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86年又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点。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文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和20个一级学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学位授权体系。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05人,硕士生导师485人。有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5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四川省教学名师9人,1个创新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
截止到2013年4月,研究生(包括在职研究生)在校规模达到4989人,其中博士生568人,全日制研究生3758人,在职研究生1231人。已累计培养毕业研究生8896人(其中博士毕业研究生992人)毕业研究生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在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校始终把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素质培养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实行导师岗位聘任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科技学术活动蓬勃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呈现良好态势,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效显著。1999年我校研究生学院被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并提供良好的科研、社会实践、学习生活条件,出台了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可推荐免试为硕士生,石油工程专业本科生可推荐免试直读博士生,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给优秀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吸引优秀人才,为学校发展增添后劲。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 当前我校研究生教育按照“一条主线、两个着力点、三个更加、四项举措”的改革思路推进各项工作:“一条主线”指提高质量、培养所需人才;“两个着力点”分别是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三个更加”分别是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开放办学;四项举措分别是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强化条件保障。着眼未来,学校将充分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和特色,面向市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努力加强学科建设,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将学校办成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树立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品牌,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目标而奋斗。
现有教职工2246人,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82人。专任教师1419人,其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长江学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5人,博士生导师8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9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8人,省部优秀教师8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7人次,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获得者17人。
拥有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石油天然气装备重点实验室、天然气开发工程研究中心、油田化学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天然气开发与开采研究实验基地、天然气发展研究中心等48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横向联合研究中心。
“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项目5717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16项;获国家专利434项,其中发明专利110项。2010年科研总经费3.7亿元。
学校在近三届教学成果评奖中,获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3项,其中一等奖11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15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6门,编写出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5部和国家级规划教材24部。
学校建有成都、南充两大校区,校园总面积3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近2.5万台件,总价值3.1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3万册、电子图书35000GB。在四川峨眉和重庆北碚建有两个野外地质实习专用基地,在四川南充市建有占地近百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学生实习基地,在成都市建有科技交流中心。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俄、英、德、日、法、加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具有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光荣传统,多次被评为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高校领导班子开展“四好”活动先进单位。教职工党员比例达到64%,2008年以来毕业生党员比例保持在45%以上。
建校50多年来,学校坚持以不断提高育人质量为核心,以不断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富有特色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根本保证,各项工作蒸蒸日上。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等学校”、“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2001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08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再次被评为“优秀”。
学校毕业生思想素质好、团队精神强,扎根基层、踏实肯干、基础扎实、勇于创新、上手快、后劲足、业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广泛赞誉,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4%左右。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近9.5万名毕业生,他们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专家、教授、学者,一大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条战线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力争一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成为入选该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学校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十二五”以来获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发明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113项;发表论文14812篇,出版专著339部;获准授权专利1068项,其中发明专利626项,实用新型专利442项。;学校是全国高校就业50强、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今日的西南石油大学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突出特色,科学发展”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为到2020年把我校建成全国知名、行业领先、石油天然气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特色大学,为建成全国一流、优势学科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和百年名校奠定坚实基础而不懈奋斗!欢迎各考生攻读我校研究生!
学校全称:西南石油大学
办学类型:四川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研究生均在成都校区。
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专家推荐书请至http://gs.swpu.edu.cn/NewsList.aspx?id=7下载)、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
(三)我校仅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单独考试,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见下表一)。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 085219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217 | 地质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
085206 | 动力工程 |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085229 | 环境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085212 | 软件工程 | |
电气信息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215 | 测绘工程 | |
经济管理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 |
085239 | 项目管理 | |
085240 | 物流工程 |
第四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9月28日——10月25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
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1. 考生请按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就近选择报考点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考点代码:5110),且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确认。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考专业为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须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其他考生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简章,自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是否需要网上缴纳报名费,以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入学考试
第六条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准考证的打印: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科目 |
12月24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2月24日(下午) | 外国语 |
12月25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月25日(下午) | 业务课二 |
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英语测试等。复试内容、时间及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相关信息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八、调剂
第七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八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取。
第十条 现为或原为定向就业、拟报考定向就业、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录取到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学业年限及学习形式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年限一般为3至5年。学习形式: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
十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另行下文通知。
第十四条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体系以学校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五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监督与公示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8-83032312
联系人:郭老师
电子邮箱 :swpu_jiwei@swpu.edu.cn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监审办公室
第十八条 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研招办(图书馆C区C608)
邮 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2120 、028-83035080
E_mail:swpu2120@126.com
网址:http://gs.swpu.edu.cn/NewsList.aspx?id=5
十四、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的拟招生总人数及其中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十五、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