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
实力剖析
  • 吉林省
  • 一区
  • 高等院校
  • 师范类
  • 6
  • 211
  • 50
  • 0431-85098976
学校简介


  著名的高等学府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开发区。学校占地面积150.7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占地81.7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69万平方米。

  学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定址于长春。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张学良将军的胞弟张学思为学校首任校长,著名教育家张如心、成仿吾、丁浩川等先后担任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现任党委书记盛连喜教授、校长史宁中教授。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 其中全日制本专科生1589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564人,外国留学生460人,函授生6947人。

  全校现有18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101个硕士学位点,40个博士学位点,设有研究生院。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化学、生物学和地理学8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历史和地理学科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学原理、世界史、细胞生物学、生态学等4个学科是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当代中国基础教育若干重大问题,地域文明重点问题,信息化中国东北,真核生物基本生命活动的分子细胞生物学,松嫩平原草地、湿地可持续发展,多酸及光发射材料等6个学科被确定为国家“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历史学科、中文学科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生物学科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草地生态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级专业实验室,植被生态科学实验室、多酸科学实验室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校还设有教育部农业与医药基因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湿地生态与植被恢复重点实验室。农村教育研究所和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东北师范大学研究中心、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 教育部东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东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等全国性培训研究机构设在我校。学校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实验幼儿园和以出版教育类书籍而饮誉海内的高校出版社等。

  东北师范大学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在全校1321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06人,副教授421人。有享誉海内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和历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博士生导师18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

  近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作为立校之本,通过实施“优秀中学教师培养工程”,大力进行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过程。2001年,国家教学成果评奖中,东北师范大学获得14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优师工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学校开始新一轮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突破传统的以专业教育为主线的课程结构,实行现代教育理念下以课程为中心的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推行学分制;改革本科招生方式,在经济、管理、教育、新闻传播、生物、数学、物理等学科领域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两年后分流;文、史、哲按二级学科招生联合培养;推行“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多出路”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修订培养规格与课程计划,建立新的课程体系;加大新专业建设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时,学校与英国、日本、韩国等多所大学合作,通过“3+1”或“2+2”培养模式,培养我国某些短缺专业的人才。

  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以专业思想巩固、基础知识宽厚、教育素质高、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功扎实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好评, 在基础教育界享有较高声誉,毕业生供不应求。每年有近30%的毕业生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和本校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就业,还有一批学子出国深造。2004年,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是全国4所获此殊荣的高校之一。

  学校把科学研究作为强校之本,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几年来,通过实施“科研攀登工程”,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科研平台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新建4个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每年理科科研经费3000多万元。近年来,理科获国家重大、重点等项目3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9项,并有3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文科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1项,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22项,其他层次项目617项。五年来,理科共发表学术成果768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5项,申请专利44项。文科共发表国家级成果130项,重点刊物927项,获国家级奖励26项,省级奖励118项。学校的SCI论文引用率排名已跃升到全国高校的第33位;SCI和SCIE论文数量迅速增加,2002年已达123篇,在全国高校排名上升到第40位。学校组建了6个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了小冰麦、多媒体教学软件、PDS-脱硫催化剂、农林作物抗旱剂、基因工程新药、中子管等多个高新技术产品。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形成了以生命科学、生态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为代表的、在我国学术界有较高地位的优长学科。细胞遗传学、草地生态学、应用数学、多酸化学、功能材料学、环境科学专业已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的地位。世界文明比较、基础教育重大问题、草地生态、细胞遗传等优势领域的研究都有可喜的进展,并逐渐形成了信息化东北、材料科学等新的研究领域。

  东北师范大学素有“花园式”学校的美誉。夏日的校园,绿草如茵,杨柳依依;冬日的校园,瑞雪飘飞,银妆素裹。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学校新建了净月校区,在校本部全面维修改造并新建了一批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舒适环境和良好条件。学校建有两座图书馆,校本部图书馆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藏书量230余万册,是全国最大的高校图书馆之一。学校还建有国内高校一流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旱冰场、游泳场等。学校建成了现代化校园计算机网络。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体育馆和室内田径馆以及总体建筑面积1.47万平方米的自然博物馆正在拔地而起。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周末社团文化活动、大学生文化节活动等,使大学生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和熏陶。东北师范大学红烛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全国性影响,2003年红烛志愿者协会被评为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学校注重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已经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聘请了以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教授为代表的208名外籍专家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每年派出近百名教师出国访学、进修,开展国际学术交流。近年来,举办了40多个国际性和区域性学术会议, 促进了学校的建设发展,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和国际知名度。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已有15万名学子从这里走向四面八方。

  今天,迈进新世纪,东北师范大学正坚持教育创新,突出办学特色,努力践行“尊重的教育”理念,围绕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建设目标,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工程、软环境建设工程,持续抓好党、政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l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l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l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联考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联考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第4点除外)中的各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或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四、奖助办法

  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6000元/年),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章程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2016年10月10日—31日0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信息。逾期不能补报。

  (3)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具体说明如下:

  l“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调转个人档案,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

  l“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须将全部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在学期间可按学校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l少民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中非在职考生全部个人档案转入我校后,在学期间可按学校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须在2016年11月12日前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能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全日制)美术学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全日制)艺术学设计理论方向]专业初试的第四科须到我校参加考试,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第四科到校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2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第四科到校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3)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1)实行差额复试,各招生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跨学科考生的复试办法以各招生院部要求为准。是否属于跨学科考生由各招生院部进行认定。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会在“备注”一栏标明。

  七、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将上报省级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2)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含2016年11月12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人员入学报到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

  4.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不指定专业课参考书目。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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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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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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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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