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
实力剖析
  • 河北省
  • 一区
  • 高等院校
  • 综合类
  • 29
  • 其他
  • 99
  • 0312-5079489
学校简介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前身是1921年始建于天津的天主教会学校——天津工商大学,先后易名为天津工商学院、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1960年改建为综合大学,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迁至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1960年、1962年、1978年、1994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四次决定对河北大学进行重点建设。1996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决定对河北大学比照“211工程”院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重点建设。2002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重点支持河北大学建设的通知》,决定与河北省人民政府一起共同重点支持河北大学的建设。

  河北大学现有22个二级学院,3个公共教学部,1个教学中心,22个研究所(室)。在15个专业学院中有71 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教育部规定的11个学科门类中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10大门类。学校拥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宋史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目前,河北大学有各类学生47500余人,其中博士生111人,硕士生2174人,全日制本专科生29400余人,外国留学生60人。

  河北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不含联合办学师资),其中专任教师1348人,中科院院士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201人,副高职称525人,博士生导师66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258人。近年来,一大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成为教学、科研的骨干力量。

  河北大学具有一流的办学条件和现代化的支撑服务体系。学校占地2300余亩,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68577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263万元。学校拥有河北省唯一的高校出版社——河北大学出版社。图书馆馆藏文献317万余册,馆蔵数量居河北省各类图书馆首位。博物馆收藏动植物标本20余万件,文物9000余件,其中国家一、二级文物70余件。作为首批加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的全国100所院校之一,河北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HEBUNET)正走上快速发展的轨道

  几年来,河北大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2001年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在全国两次参评的44所大学中被评为8所优秀院校之一,名列榜首。在2002年、2003由广东管理社会科学院组织的两度中国大学排名中,河北大学均位于百强行列,在河北省属及驻冀高校中排名第一。

  为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步伐,河北大学积极探索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率先创办了公办民助二级学院——工商学院(原河北大学城市学院)。学科设置打破专业壁垒,实行大类招生,中期合理分流,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努力为社会培养综合性创新型专业人才。工商学院所设置的专业,均为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热门专业。其永久校址设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科技教育园区,一流的师资,一流的专业,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教学和生活设施,为学生成才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良好环境。

  河北大学新校区是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规划设计,具有现代科技理性和人文精神,注重教育终身性、开放性、民主性的现代化大学园区,被列为河北省和保定市重点建设项目。新校区位于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距校本部4.5公里,占地1545亩,由科技教育园区和坤舆生活园区两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9万平方米,拟投资12.7亿元人民币。2002年9月,新校区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已经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河北大学新校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设施先进,具有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的驾驶员培训基地,成为众人钦羡,学子神往的培养21世纪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美好摇篮。     河北大学的科研工作坚持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努力为河北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服务,许多学科成为河北省的科研中心和学术交流窗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直居全省高校前列,在中国古代史、中国古典文学、外国教育史、日本经济等研究领域处于全国先进行列。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在基础数学、光学与材料物理、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科学研究领域都进行着国际前沿的工作。印象初院士在蝗虫分类研究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所著《蝗虫目分布和参考文献目录》在目前世界上同类专著中最为全面、系统;宋大祥院士被誉为“中国蜘蛛研究的首席”,所著《中国蜘蛛》是我国蜘蛛研究的权威著作。“九五”以来,河北大学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数量居河北省高校首位。高科技和应用科技研究方面,产生了汉字识别方法、静电除尘技术、对虾饵料添加剂、对虾性别控制、青霉素酰化酶基因克隆、SOD高质低成本工艺等一系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成果。 
 
  河北大学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日益广泛。学校利用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实施“软引进”,已聘请5位两院院士和数名国内知名专家来校任教、讲学。与美国、日本、俄罗斯、蒙古等国的十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协议关系;同时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德国的一些大学(机构)有友好交流关系。曾先后邀请十多个国家的近百名专家来校任教、短期讲学或进行合作研究。几年来,我校陆续举办了国际精细化学与功能高分子学术研讨会、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宋史研讨会、国际有机金属络合物及催化学术研讨会等高规格、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学校的留学生教育包括短期培训、语言生、本科生以及硕士、博士等各个层次。

  建校80多年来,河北大学为国家培养了8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不少人成为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有的还成为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干部。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世界著名物理学家袁家骝、香港特别行政区房屋委员会主席郑汉均、著名青年经济学家樊纲、台湾问题知名专家辛旗、“中国十大女杰”郄秀书等都是我校毕业生的杰出代表。河北大学成为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综合性、广适性骨干人才的摇篮。

  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科教兴国”、“科教兴冀”发展战略的需要,河北大学提出了“超常发展、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制订实施《河北大学面向21世纪建设与发展规划》,确定了“融入保定,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方针。在新的世纪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河北大学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改革,与时俱进,大力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面向全国主要是河北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入选国家"一省一校"工程的高校,是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以及省政府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

  二、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学习方式和学制

  (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或3年,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工程硕士、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年,2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年。

  五、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认定。非全日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除外)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18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16500元/生、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1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7000元/生、年。

  六、其他

  (一)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何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6年10月-2017年7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四)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五)2017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10月25日后上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社会需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开设的专业请于9月底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1-22日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请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七)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6]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5人,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教学厅文件执行。

  (八)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九)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 071002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

招生专业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参考数目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调剂信息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分数线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扫一扫,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