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
实力剖析
  • 甘肃省
  • 二区
  • 高等院校
  • 理工类
  • 58
  • 其他
  • 145
  • 0931-2741880
学校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古丝绸之路重镇、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多科性理工科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19年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同年10月1日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学校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学校将原甘肃省轻纺工业学校整体并入,并在此基础上规划、筹建学校西校区。2003年经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2005年西校区一期工程建成,西校区正式投入使用。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目前,学校共设有15个二级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流体动力与控制学院、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讯工程学院、石油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国际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现代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个教学部(体育教学研究部)。

  学校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涵盖了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6个学科门类,开设本科专业48个;研究生教育涵盖了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各类在校学生20709人,其中本科生16188人,硕士研究生1853人,博士研究生132人,另有在校继续教育学生2536人。

  学校具有较高的学科层次。学校是我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也是甘肃第一个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化工过程机械、有色金属冶金与新材料、制造业信息化系统、液压传动与控制、企业管理),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结构工程),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等),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设有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6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十五”期间,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数量保证、结构合理、素质过硬、整体优化”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和“用好现有人才,培养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储备未来人才、用好各类人才”的理念,不断完善育才、用才、引才、留才机制。设立“三个基金”(学术交流基金、专利基金、专著基金),推行“三个计划”(科研启动计划、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学术梯队和特色研究方向重点资助计划),落实“四项制度”(中青年教师外语培训制度、数学工具强化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制度),实施“四项工程”(名师培育工程、教师高学历工程、教师出国进修工程、学科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发扬“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制度留人”的优良传统,大力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形成了一支精干务实、水平较高、数量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和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目前,全校教职工总数1990人,其中专任教师1179人。教师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专家35人,省级学科带头人76人,教授、副教授479人,研究生指导教师222人。

  学校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校教师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5252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175篇,三大索引收录论文207篇。2005年,我校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位进入全国高校100名,EI收录论文数位居全国高校第82位,学校工学综合实力名列全国高校第81位。学校学报入选“国家期刊方阵”和“中文核心期刊”,连续获得“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奖”“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评一等奖”。学校具有教授评审权。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现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甘肃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中试基地、甘肃省CAD/CAM技术咨询服务中、甘肃省有色金属及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甘肃省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甘肃省工业经济发展研究院、甘肃省中俄科技合作及技术转化中心等8个省级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也设在学校。学校大学科技园是甘肃省省级科技园区,并成为兰州市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目前入园企业达20家。“十五”期间,学校累计承担各类科技项目1380项,取得科技成果142项,获得包括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内的省部级以上奖励33项。2005年科研经费突破3000万元大关,达到3204万元。专利申请数量、获得授权专利数量连续四年位居甘肃高校首位并位居全国高校前60名以内,五年累计申请专利190项,获得授权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育人为本、质量建校”的方针,以“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工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构建工程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按照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合作、学会创新”的要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03年实施了全面学分制培养制度;大力加强教学管理,建立了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重视质量监控,建立了以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评教为主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加快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设立了甘肃省高新材料人才培养基地、甘肃省先进制造人才培养基地、甘肃省工业管理与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等3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开设了7个工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设立了兰州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教学研究,“十五”期间共获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2项,出版教材65部,建成省级精品课程5门,开设双语教学课程13门;重视学生的工程能力培养,建立了数学建模竞赛基地、电子设计竞赛基地、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基地、英语竞赛基地、机械设计竞赛基地、机器人竞赛基地等6个大学生科技竞赛基地,“十五”期间学生获得各类国家级、省级奖励200余项。学校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2005年达到95.4%,位居甘肃高校首位。

  学校十分重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学研产合作。学校与深圳华育昌教育投资公司合作,创办了股份制独立学院——技术工程学院,目前办学规模已达4000人;与浙江省温州市合作创办了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研究院。目前,学校与兰州市、中山市、温州市等16个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14家企业建立了校企联合工程技术中心,与省内外83家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了董事会。学校现有科技型企业20家,校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56所,到“十五”末期,学校科技产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在全国203所工科类院校中分列第27位和第35位。通过校地、校企合作有力地推动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为学校服务经济建设、特别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瑞士、加拿大、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大学建立了学术合作和师生互派交流关系。每年接待和派出的访问学者达100余人次,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合作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学校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美国、俄罗斯等国高校学习。2004年取得了招收留学生资格。

  学校具有雄厚的办学基础条件。目前,校园占地面积2336亩,其中校本部占地1050亩,西校区占地1286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26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182万余册,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并提供网上信息检索和文献传递服务。学校固定资产总值6.2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亿元。学校已建成覆盖整个校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教学平台。

  学校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办学体制改革迈开新的步伐。2001年,兰州军区在我校成立了“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使我校成为27所为军队培养人才的地方高校之一。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臻完善。实施管理权限重心下移,推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充分激发了学院的办学活力;大力加强学术管理,制(修)订学术管理和决策机构工作章程和工作程序,提升了学术管理在学校决策、建设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设置岗位津贴,实现了收入分配向教学科研一线和高层次人才的倾斜;调整完善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充分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行管理岗位新增人员人事代理聘用制,大大降低了办学成本,提高了办学效益。干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原则,推行任前公示制,加快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管理,推行任期制、年度考核末位淘汰制,形成了干部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局面。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绩。初步建立起了有社会实体参与的、能够保障学校发展和师生生活、工作、学习的后勤服务体系。

  学校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甘肃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等称号。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十五”期间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高度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制定了《大学文化建设规划》;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氛围;着力创造自然和人文环境相互辉映的育人环境,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为主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需要,肩负起西部大开发和工业强省对学校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学校坚持教育创新,不断强化办学特色,按照“特色、氛围、机制、创新”和“科学、规范、节约、和谐”的方针,科学部署“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围绕一条主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靠两个保证(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三大工程(人才工程、质量工程、温馨工程)、抓好四项重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大学文化建设)的“十一五”工作思路,明确了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中期奋斗目标。确定了实施“三步走”战略,到2019年建校100周年之际,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的工科、坚实的理科、特色的文科”,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远期奋斗目标。

招生简章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备注:仅供考生近期报考参考!欢迎一志愿报考!我校近期将发布正式研究生招生章程,敬请期待!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专业)型专门人才,2017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15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通过学习,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应掌握一门外国语;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2017年我校计划在23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3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需要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所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都是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注意: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决定是否报考。)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艺术硕士(MFA)、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者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按照推免生管理平台的要求进行。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5.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6. 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26日。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25日(6小时科目为26日)。

  2.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兰州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1、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2、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和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7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我校2017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部)“招生人数”为我校各院(部)根据往年录取情况确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4、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2017年入学的实行全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如下:

  (1)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0.8万元/生·年,总额2.4万元。

  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工程硕士):1万元/生·年,总额3万元。

  文史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设计艺术硕士、会计专业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0.9万元/生·年,总额2.7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研究生,学费1.5万元/生·年,总额4.5万元。

  (2)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0.11万元/生·年(校本部),0.12万元/生·年(西校区)。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提供集体住宿,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甘肃省和兰州市有关规定,录取属性为“非定向”类的必须参保,80元/生·年,按年收取。

  2017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待遇:

  (1)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工资关系的以及专业硕士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标准为0.6万元/生·年(在标准学制内,延长学制的不再发放助学金)。

  (2)按照我校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5、今年是改革的第一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我校最终发文为准,无其他奖助学金待遇。学制为3-5年,上课方式等其他问题均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7、若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8、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查询网址http://ge.lut.cn

  9、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属性全部必须为“定向”,必须有工作

  单位,学校、工作单位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工作单位,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属性。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1、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是部分动力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工商管理硕士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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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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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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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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