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实力剖析
  • 湖北省
  • 一区
  • 高等院校
  • 师范类
  • 3
  • 211
  • 34
  • 027-67861488
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于武昌南湖之滨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上世纪50年代开始招收研究生,文革期间停止,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公布,华中师范大学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3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华中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优势,以师范类专业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定位于一流的文科、高水平的理科、有特色的工科和艺术学,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格局。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1988年的1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发展到2011年的8个国家重点学科(新增: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汉语言文字学、理论物理、农药学)和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文艺学);省级重点学科数也在2013年达到22个(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在部分学科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新兴、应用学科得到重视和发展,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培养的支撑条件明显提高。2013年,学校又获批4个A类、3个B类协同创新中心,为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

       学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等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0余人,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67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616人。目前,学校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资深教授2人、“千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获得者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全国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3人,以及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湖北省创新团队(群体)4个。

      学校科研整体实力较强,已形成了文科、理科、教育科学三大研究格局,科学研究的能力明显提高。研究生导师承担科研项目的数量与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近五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6项,教育部社科项目172项,国家重大招标项目7项,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9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22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1项,实现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课题零的突破。

      截至目前,我校共输送了两万多名毕业研究生,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校一直坚持把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学校已有9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另有17篇获全国百优博士论文提名奖。研究生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在校各类研究生达一万余人。

      百年老校,世纪辉煌。10月2日马上就要迎来老校110年华诞,华中师范大学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肩负培养高素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重任,结合学校“一体两翼”(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加强信息化和国际化)的战略目标,规范管理,积极开拓,求真务实,协同推进,为争取把华中师范大学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3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心理硕士、金融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硕士等1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7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人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第一章 研究生类型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两种类型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出具书面证明。

  第四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到研究生院招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确认。

  第六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三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4207)仅接收报考我校的考生和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图书情报硕士和法律硕士考生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八条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网上预报名。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17年我校共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名。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须于11月9日-13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省内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办法请于现场确认前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现场报名确认的相关通知。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由于艺术专业的特殊性(部分专业第二门业务课为表演或绘画),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钢琴艺术研究、声乐艺术研究、合唱与指挥艺术研究、艺术硕士(音乐135101)和美术学院的油画、版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史与理论及艺术硕士(美术135107)油画、版画、中国画及新媒体艺术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必须到我校现场确认,并来我校参加考试。在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

  报考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中国音乐史、民族音乐学方向或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领域的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报名点报名。

  报考美术史与理论研究、美术教育、艺术金融方向或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领域的考生,可以选择就近的报名点报名。美术学院报考专业具体要求见http://art.ccnu.edu.cn/zsjy1/zsxx.htm

  其他具体事项请于现场确认前及时查阅报考点相关公告。

  第十条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 考试

  第十一条 初试。

  2016年12月15日—25日,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第十二条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如有必要,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我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文学院、语言研究所、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政治学理论、政府经济学专业)、中国农村研究院、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各专业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起加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全部复试工作将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具体内容、调剂政策及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或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第五章 推免生

  第十三条 所有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推免生)须在2016年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第六章学费标准和学制

  第十四条 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元) 学制
(一)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元/生、学年 28000 两年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元/生、学年 22500 两年制
翻译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两年制
应用心理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两年制
金融硕士 元/生、学年 13000 两年制
艺术硕士(音乐类) 元/生、学年 20000 两年制
艺术硕士(美术类)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法律硕士 元/生、学年 9000 三年制
其他专业硕士学位 元/生、学年 10000 两年制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社会工作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农业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三年制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体育硕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艺术硕士(美术类) 元/生、学年 10000 三年制
法律硕士 元/生、学年 12000 三年制
应用心理硕士 元/生、学年 18000 三年制
工商管理硕士(MBA) 元/生、学年 30000 两年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元/生、学年 22500 两年制

  伍伦贡联合研究院招收计算机技术和电子通信工程两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学生可在联合研究院完成两学年(四个学期)的全部课程,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到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本部进行最后一学期的学习。在联合研究院期间,每学年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如完成全部课程,两学年共计拾陆万元整(¥160,000);如完成三个学期课程,共计拾贰万元整(¥120,000),最后一学期在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的费用按照该校标准直接缴纳外方。

  (此收费标准有待省物价局审核备案,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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