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关于辩证法,考研辅导老师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复习。
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辩证法的五大基本范畴
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包含有五大基本范畴,分别是:①现象与本质;②内容与形式;③原因与结果;④必然与偶然;⑤可能性与现实性。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发展的观点: 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一分为二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