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及学费等信息汇总
汇学考研

华南理工大学作为34所自主划线招生的院校之一,其招生专业有哪些,考研辅导老师根据该院校招生简章为大家汇总了该院校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条件及学费等相关信息,以供2018年的考生参考,希望大家提前做准备: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详细要求见下列第3条。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7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现场报名时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二)推荐免试生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一般都可申请到较高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4.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85239项目管理五个专业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四)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或学历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参加工程(除项目管理领域)、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金融、会计、翻译、药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体育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与我校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工作不少于4年(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经济与贸易学院“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报考者一般应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应满足上述第1条和第2条,报考资格和专业均由各大战区、军兵种审核批准。

(七)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含当年录取并保留学籍的大学新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完成学业后(含应、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其报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必须是普通高校的(不含成人教育、自考和非学历教育学生)应届毕业或往届毕业生(不限制毕业年限)参军入伍退役的(先入伍退役后读大学毕业的,视为普通社会考生,不在计划范围内)

3.必须是士兵(不含军官)服兵役(包括义务兵役、志愿兵役),且必须有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4. 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5人,届时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详细的报名办法请按照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执行。

三、学费、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

我校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最高额度达每生12000元/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年;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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