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条件、录取程序以及学费等信息汇总
汇学考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34所自主划线招生的院校之一,2018 年考研已经开始,关于该校报考条件、每年统招研究生多少人、招生流程包括哪些是大部分报考该校考生所关注的问题,接下里考研辅导老师为大家汇总该院校研究生招生条件、录取程序以及学费等相关信息,以供大家参考:

一、拟招生人数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拟计划招收约6900名各类学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5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400名,最终以教育部公布的名额为准),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不超过1750名,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二、报考条件与要求 

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名条件(可登录http://yz.chsi.cn/查询),且满足以下相应的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免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需按照《2017年接收推免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说明及要求》完成各项流程。

(二)全国统考 

1.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截止到现场确认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本科毕业的学历信息)。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已经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即现场确认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本科结业),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资格报考: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 

2.上述的(2)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4)、(5)类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具体科目复试前咨询所报考的相关学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报考北航(不含报考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5.报考北航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

(三)单独考试 

1.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含)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含)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及户口,北航不解决住宿。考生应于2016年9月底以前,持单位推荐信(没有模版)到报考学院联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同意盖章签字后,按照北航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工作单位推荐信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提交上述报考材料并进行资格确认。凡是未经我校现场确认审验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2.报考北航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3.单独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四)强军计划 

1.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含)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撰写重要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于2016年10月中旬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考生应按照北航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2.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3.强军计划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相同。 

(五)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含)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五年(含)以上。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管理类联考报考125300会计(MPACC)的报考要求同“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内容。

3.报考北航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六)法硕联考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或035102法律(法学)专业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法硕联考报考点的选择,同全国统考的要求(参见上述“(二)全国统考”中 “4.”的相关要求)。 

(七)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报考要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所有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参加该计划考试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的考生,报考要求见教育部教学厅〔2016〕7号文件相关内容。 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青岛研究院专项:北航青岛研究院于2016年5月揭牌成立,设有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岛分室,以及虚拟现实创新技术研究院、无人系统创新技术研究院、微电子创新技术研究院和精密仪器与光电研究院等4个研究院。青岛研究院核心科研力量来自北航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等,将与歌尔集团等相关合作企业协同创新,率先在虚拟现实、无人系统、智能制造、微电子、交通、仪器科学与光电及其相关领域强化合作,着力研发培育一批高技术研究成果,探索新的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7年,青岛研究院将招收96名硕士研究生。青岛研究院招收的研究生在青岛研究院学习和培养,由青岛研究院安排住宿,根据上课情况,第一学年北京校区可安排住宿。

4.其他专项:先进航空发动机高级人才班(与中航发动机公司联合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主责)、网络安全高级人才班(与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联合培养,计算机学院主责)、境外联合培养(与已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的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具体情况可咨询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及协同创新中心专项(依托国家试点学院和教育部2011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新的高级人才培养模式,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主责)及成都研究院(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和化学与环境学院)等专项招生计划,拟从报考我校相应学院相应专业的推荐免试考生或全国统考考生中,选拔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录取,有意向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选择报考学院及专业,详情咨询相关主责学院及单位。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程序见《2017年接收推免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说明及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推免生除外)务必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经报考学院同意盖章签字后的工作单位推荐信。 

参加强军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两份专家推荐书。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北航不寄发纸质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请考生随时登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查询相关信息。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四、初试 

(一)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二月中下旬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五、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成绩满足北航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左右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2017年3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复试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者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见 “九”中的样表); 

3.往届生还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和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五)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现役军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七)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17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自己写,无模版),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 

六、学费

专业代码与名称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010100哲学    8000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8000 
  010108科学技术哲学    8000 
  020200应用经济学    8000 
  020204金融学    8000 
  020206国际贸易学    8000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25000 
  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25000 
  025500保险(专业学位)    25000 
  027000统计学    8000 
  030100法学    8000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8000 
  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14000 
  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4000 
  040100教育学    8000 
  040203应用心理学    8000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8000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学位)    8000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8000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8000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8000 
  050204德语语言文学    8000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8000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15000 
  070100数学    8000 
  070200物理学    8000 
  070300化学    8000 
  070800地球物理学    8000 
  071400统计学    8000 
  077600环境科学与工程    8000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8000 
  080100力学    8000 
  080200机械工程    8000 
  080204车辆工程    8000 
  080300光学工程    8000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8000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8000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8000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8000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8000 
  080800电气工程    8000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    8000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8000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8000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000 
  081400土木工程    8000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8000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8000 
  081704应用化学    8000 
  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8000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8000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8000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8000 
  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8000 
  0823J8新能源汽车工程    8000 
  0823J9适航技术与管理    8000 
  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8000 
  0824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8000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8000 
  082501飞行器设计    8000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8000 
  082503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8000 
  082504人机与环境工程    8000 
  0825Z3航空宇航系统安全与可靠性工程    8000 
  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8000 
  082601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8000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8000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8000 
  083500软件工程    8000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8000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02光学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8000非全日制学费15000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8000非全日制学费15000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8000非全日制学费15000 
  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8000非全日制学费15000 
  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16000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3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32航空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33航天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34车辆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5236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8000非全日制学费15000 
  085240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8000 
  087200设计学    8000 
  100100基础医学    8000 
  100900特种医学    8000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8000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8000 
  1201Z1金融工程    8000 
  120200工商管理    8000 
  120201会计学    8000 
  120202企业管理    8000 
  120400公共管理    8000 
  120401行政管理    8000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8000 
  120404社会保障    8000 
  1204J7文化传播与管理    8000 
  120502情报学    8000 
  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全日制学费49000非全日制学费64000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17500 
  125300会计(专业学位)    25000 
  1256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25000 
  130500设计学    8000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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