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
实力剖析
陕西省 一区 高等院校 理工类 6
211、985、34所自主划线院校 15 029-82668329
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现有硕士生导师1900余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7万余人。

一、招生规模

2013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22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招生规模见我校专业目录。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规模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登录相关招生学院的网页查询。我校接收2013年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接收办法,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s.xjtu.edu.cn)。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8月底满两年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

英语通过四级)。

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通过四级。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

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理、工等学科门类)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

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选择我校报名点进行网报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A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人文学院下的设计学(130500)专业的考生;

C同等学力考生;

(2)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报考外省学校可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除以上(1)、(2)外的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3)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根据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择

报名点。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报名须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进交大南门向西100m)。

(3)报名携带材料: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原件。

(4)现场确认内容: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5)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

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四、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7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

五、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体检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1、研究生院(苏州)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013年在总招生规模内单列计划,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12名,研究生院(苏州)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查询。

2、经济与金融学院分类培养计划

我校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下的“公司投融资与资本运作”方向2013年继续按应用型硕士研究生进行招生与培养,请考生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基础及兴趣注意选择不同的类型。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的网页(http://sef.xjtu.edu.cn/)。

3、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拦目填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真实、

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和选取的“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1”填写“强军计划”,并顺序填写推荐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5)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且须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6)准考证获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3年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招生单位不再另行发放。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4、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人文学院下的设计学(代码:1305)专业考试科目除外)。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除外语专业外)、数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命题。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⑶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生科目相应填报。

⑷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自命题范围详见目录附件或相关学院简章。

5、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3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2)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满分100),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理工、人文、经管、医学学科)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如下:

①工学(08)门类: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②理学(07)门类: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③哲学(01)、教育学(04)、文学(05)、艺术学(13)门类:计算机基础中国文学史

④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门类:计算机基础中级宏观微观经济学

⑤医学(10)门类:计算机基础医学基础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计算机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冯博琴;其它科目参考书见我校2013年对应科目参考书。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参考书在招生目录中的备注栏内已注明)、外语听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6、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上都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并且免缴学费。

②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学科类别学费(元/年)

工、理、医、管8000

哲、文、法、教育、经济、艺术7000

③学费按年收取,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经济与金融学院录取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参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收费办法执行。

7、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8、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电话:(029)82668329,82665565;

电子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网址:http://www.xjtu.edu.cn或http//gs.xjtu.edu.c

传真:(029)82664655。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西安交通大学

2013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3年招收包括工程硕士、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和临床医学硕士等专业学位种类(领域)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人数、初试、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一、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1、培养目标: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全日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其掌握某一专业知识(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模式: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一般为2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我校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课程学习一般约30学分;专业实践15学分,开展不少于半年的企业见习;学位论文15学分,主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二、招生、招生规模

2013年计划招收约1500名。除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外,我校接收2013年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接收办法,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s.xjtu.edu.cn)。

三、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8月底满两年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

英语通过四级)。

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非法学)”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2中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2中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见各学院简章。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外,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第七款第四条)。

(5)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

②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专业领域范围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研究生院已备案)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

③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须来我校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初试。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1)以下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

A凡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内考生(含我校推荐免试生)

B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

C同等学力考生;

(2)我校应届毕业生(含免试生)报考外省学校可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除以上(1)、(2)外的其他考生,我校报名点一律不予受理,否则报名无效。

(3)外省报考我校考生在当地就近参加初试,根据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择报名点。

(4)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免试生按推荐学校规定办理。

(5)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报名须知”。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进交大南门向西100m)。

(3)报名携带材料: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原件。

(4)现场确认内容: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5)外地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当地报名点要求确认信息和参加考试。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五、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6日。

复试时间:2013年3月下旬。

六、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相关说明

1、研究生院(苏州)硕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2013年单列计划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研究生院(苏州)简介见我校研招网“硕士招生”,详细信息请登陆http://www.xjtusz.cn查询。

2、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栏目填入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各项信息均用半角方式录入,凡登录我校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2)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上对应的专业领域选取相应的考试科目。在院、系代码栏内正确填写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代码、专业领域代码和名称。

(3)“备用信息”栏填报导师姓名(目录中未列出导师的不需填写)和“复试科目名称”,从第一字符开始顺序依次填写导师姓名和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必须填写且不得更改。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部队书面同意并在“备用信息1”栏注明“国防生”和保留资格年限。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且须签定委培协议书,按协议书上的保留年限入学,不得提前或推后。对未注明“国防生”和保留年限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在研究方向栏内必须填写相应代码,确认后且不得更改。

(6)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所有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生网报时只需按统考填报。

(7)准考证获取办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3年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时间内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招生单位不再另行发放。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3、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及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考试科目均由国家统一命题。

(3)其余均为我校自命题。

4、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3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领域实际考试情况,按照一定的复试录取比例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1)提交材料:

考生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原件)。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专业学位种类进行,加试科目(括号内是报考专业学位代码的前四位)如下:

工程硕士(0852):计算机基础、大学物理;

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1051和1052):计算机基础、医学基础;

法律硕士(法学)和金融类硕士(0351、025):计算机基础、经济学;

翻译硕士(0551)、新闻与传播硕士(0552):计算机基础、中国文学史;

逾期未办理加试手续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计算机基础参考书目:《大学计算机基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冯博琴,其它

科目见我校2013年对应科目参考书。

(3)复试办法

复试分笔试、外语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50%。具体内容及比例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上线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5、相关费用

(1)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①第一学年,除特殊情况外,经推荐免试的和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并且免缴学费。

②未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专业学位类别学费(元/年)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8000

软件工程10,000

法律硕士、金融类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笔译、口译)12,000

③学费按年收取,委培生、单考生、强军计划生、国防生均按委托培养协议书办理。

④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收费办法按协议书办理。

6、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电话:(029)82668329,82665565;邮箱:yzb@mail.xjtu.edu.cn网址:http://www.xjtu.edu.cn或http//gs.xjtu.edu.c

传真:(029)82664655。

联系我们
http://yz.xjtu.edu.cn
029-82668329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研招办
2018年考研及课程辅导咨询预约
点击提交
扫一扫,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