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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
实力剖析
湖南省 一区 高等院校 综合类 27
88 0731-58292051
2015年湘潭大学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研究生教育简介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主席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域,距长沙市中心仅30多分钟车程,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十佳书香校园”。这里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和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前沿重地。学校是由毛泽东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全国首批与部队签约培养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最权威的大学评价研究机构发布的2014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排名第79位)。

湘潭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早,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30多年努力,目前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近年来获得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其中国家二类特色专业1个),国家精品课程9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12种教材获国家规划教材立项;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校园卡标准化研究所1个、湖南省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基地)1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3个;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2个。

学校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医、经、管、法、艺等10大门类,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较突出、优势比较明显的学科专业群体。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10个二级学科排全国前10%,25个学科排全国前20%,66个学科排全国前50%;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中国哲学、诉讼法学、政治经济学、比较文学、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工程、凝聚态物理等一批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还首创于我校,并走向全国。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38人(另有外聘教师45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6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先后从美、英、法、日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拥有正高职称人员301 人,副高职称人员497人。其中:跨校院士2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国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 ”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含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居湖南高校首位),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计划人选3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9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6人,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5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16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 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近年来457人次进入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湖南省“ 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行列。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中长期规划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子课题,承担国家863、973(子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500余项,省部级项目1000余项,科研经费稳步增加。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自然科学一等奖、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冯康科学计算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湖南省人文社科一等奖等高层次奖励1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5000多篇,出版专著1000多部。被SCI、EI收录论文数和论文国际被引用数在全国高校排名均稳定在70名左右。近五年签订横向科技开发项目600余项,申请专利300余件,科研成果转化率居湖南省高校前列。

1978年以来,湘潭大学已累计招收研究生2.3万余人,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目前,学校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6700余人。近年,学校研究生培养成绩突出,取得了一系列级别高、影响大的成果和奖励。如培养的研究生在世界著名学术期刊索引Science上发表论文;在全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设计大赛中多次荣获高级别奖励;在校研究生中涌现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文花枝,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2007年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共青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团中央候补委员杨怀保等。湘潭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历来学识广博、作风朴实、素质良好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同时,学校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前往美国、英国等国家继续深造。

湘潭大学毕业生以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有艰苦创业、开拓精神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1%以上,是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欧进萍,中国科学院院士、首届“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袁亚湘,世界知名数学家、美国宾州大学计算中心主任许进超,国际三维打印制造领域知名专家、“SLS(选择性激光粉末烧结)之父”、1996年度世界100位应用科学领域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许小曙、著名电视策划人王鲁湘等,都是湘潭大学的校友。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伴随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和教育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湘潭大学将始终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发展目标,坚持“改革、提高、质量、特色”的工作方针,以高素质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立足新平台,抓住新机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位居同类院校前列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成为引领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示范性高校。

湘潭大学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到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学校将为你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科研条件与环境。我们相信在湘潭大学这片沃土上,你们将成为社会的中坚、国家的栋梁!

湘潭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湘潭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6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2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承认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承认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四)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推免生招生信息。

五、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2014年9月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现场确认日期:2014年11月10日-14日。

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缴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3.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 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5)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6)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定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indexs.aspx

E-Mail :yzb@xtu.edu.c

联系人 :周 广 杨红梅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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