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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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轻工大学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业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一、2013年招生总额的50%左右为公费名额,具体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内招生指标进行调整。

二、一志愿报考被录取的,不低于85%享受公费待遇。

三、调剂考生10%享受公费待遇。

四、985、211、教育部直属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调剂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公费待遇。

五、人事档案不转到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年龄超过40岁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费研究生。

六、培养费标准

录取为自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

1、学术型:8000元/年,学制3年。

2、专业学位:6000元/年,学制2年。

七、奖助学金

1、所有录取研究生享受普通奖学金2700元/年。

2、在校研究生按照规定可以参评优秀奖学金。甲等奖学金1500元/年,占参评总人数的5%;乙等奖学金800元/年,占参评总人数的10%;丙等奖学金500元/年,占参评总人数的15%。

3、所有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4、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际合作班

我校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迪肯大学、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和英国蒂赛德大学,有研究生合作办学协议。对于被我校机械、电子、管理、计算机学科类录取的研究生,在我校学习两个学期,再到以上相关大学学习两个或四个学期,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论文水平互认)合格,可以获得我校和合作大学双硕士学位文凭。没有我校研究生学籍的上述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可以相同学习方式,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合格,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分,仍可获得以上合作大学硕士文凭及学位。


武汉工业学院2013年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计划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定向生、委培生在录取之前,培养单位、用人单位、考生三方需签订定向或委培合同书,读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福利等均由定向或委培单位负担。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复试

我校专业课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另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时间为2013年4月份,具体日期待国家线划定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八、其它事项

1.考生与所在单位(学校)因报考问题或自身原因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2.考生可登陆我校各院(部)网站查询各专业介绍及导师信息。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请上网了解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

九、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传真:027-83913149

E-mail:yjschu@whpu.edu.c

网址:http://yjsc.whpu.edu.cn/

地址: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联系部门: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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