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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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艺术学院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A类:学术型研究生和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

A类:学术型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即以往的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2013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80名。其中,研究院10名,文化产业学院10名,人文学院10名,音乐学院25名,流行音乐学院8名,舞蹈学院7名,影视学院20名,传媒学院30名,美术学院20名,设计学院30名,工业设计学院10名。

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110名。其中,音乐学院20名,影视学院4名,美术学院30名,设计学院30名,工业设计学院10名,传媒学院16名。

以上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阅读网上公告,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A类:学术型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艺术”、“民族管弦乐表演艺术”、“西洋管弦乐表演艺术”、“乐器修造技法研究”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唱法、古筝、小提琴等、钢琴调律);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等研究方向的,也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唱法、古筝、小提琴、山水画等)。

2、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河海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舞蹈编导、影视表演、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

(4)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5)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以下针对部分考生:(1)报考作曲、和声、复调、配器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不同形式的作品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2)报考计算机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数字音频应用艺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CD磁盘)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3)报考音乐传播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论文或影像作品一份。

4、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报考A类:学术型研究生详见《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七、考试

《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为复试科目,初试、复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日期从2013年1月5日起。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河海大学及我校连续进行。因受考试方式所限,故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和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南艺考场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以《南艺考场安排表》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国家和我校分数线要求者,须参加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①艺术美学;②文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八、学制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九、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与国家计划生录取标准相同。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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