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
实力剖析
辽宁省 一区 高等院校 艺体类 13
289 024-89166572
2013年沈阳体育学院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建院以来为国家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专业人才,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6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迄今已培养了三十三届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院校体育教学、训练、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社会体育指导、新闻记者等工作。2013年我院计划招收研究生256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32名,专业学位研究生124名(最终按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006年沈阳体育学院迁入新校区,建成白清寨雪上运动中心,教学楼、科技实验楼、图书馆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训练场馆设施,功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我院本科专业跨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和理学四个学科门类,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吉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

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体育学科现有专任教师494人,其中教授56人,副教授165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为58%。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147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在国际和国内体育学术组织中任职28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5人,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带头人29名。

我院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综合类全国体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国家级培训基地等省部级以上的高水平的教学训练科研基地14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5个,特聘院士工作站1个。运动人体科学的冬季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总局首批三个A级重点实验室之一。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精品课程12门。依托教学、科研、训练平台,取得丰厚科研成果,发挥科技引导作用,为争金夺银贡献力量。

我院的竞技体育是我国夺得世界冠军最多的体育高等院校,培养的大学生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三大顶级赛事中夺取金牌127枚,奖牌299枚,名列国家体育总局原直属六所体院的前列。其中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项目在都灵冬季奥运会上实现了我国冬奥会雪上项目和男子项目金牌两个“零”的突破,是该届冬奥会我国获得的两枚金牌之一;在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又包揽了男子、女子和混合团体三枚金牌,实现了我国参加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历史性突破,是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冬奥会突出贡献奖”的唯一体育院校。U形场地单板雪上技巧已挤入冬奥会的决赛,成为我国冬季项目新的增长点。我院的拳击、田径等项目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学生运动员。张喜燕相继获得世界三大职业拳击组织的“金腰带”,成为我国取得国际职业拳击冠军的第一人。刘海莉在北京奥运会女子七项全能比赛中创造了亚洲选手最好成绩。我院橄榄球、板球、水球等多个项目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残疾人本科运动训练专业方向的大学生运动员,在近三届残奥会上为我国夺得17枚金牌。

北京奥运会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到沈阳体育学院调研时说:“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体育院校,你们坚持体教结合,为国家培养有文化高水平运动员的路子一定要继续坚持下去,为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作出新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训练和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2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月29日开始。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

2、现场报名:11月10日-14日每天8:30--17:00所有考生均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起,“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和“军校学员证”不再有效)、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费、照像、确认信息,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及网报公告,并按报考单位的要求对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自查,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3、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2013年,选择在辽宁省报名考试的统考考生,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或居住在辽宁域内地区的,须在工作所在城市进行报名考试;

(二)我省域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城市进行报名考试。

(三)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按照报名点的相关要求提供工作、居住或在学证明材料;

工作、居住或学习均不在我省的考生,不得在我省进行报名考试。

考生必须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考试。

注:1、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必须都参加才有效!

2、沈阳市应届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考点。

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报考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101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110003024-62180575

2103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110026024-25441672

210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110013024-24133522

2105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110043024-88570967

2107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110031024-86275404

3、沈阳市和大连市地区应试外语科目为“203日语”的考生,只能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两市其他报考点不接受这两个科目的考生报考。其他地区考生无此项限制。

四、考试日期

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附:1、201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重要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应届考生)或学历(往届考生)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联系我们
http://yjs.syty.edu.cn/
024-89166572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2018年考研及课程辅导咨询预约
点击提交
扫一扫,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