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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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8年,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党校之一。60多年来,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发展迅速,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教研成果丰硕。

省委党校目前共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党校研究生教育是整个党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重任,在教学中坚持把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注重前沿学科的研究,形成了鲜明的龙江党校特色。

多年来,我校以“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特色”为宗旨,以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改革、锐意进取,黑龙江省委党校的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走上了工作岗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中旬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详细报名办法参见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网上公布;4月上中旬,我校会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制

学制三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六、档案相关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档案、户口等按照国家规定迁转。

七、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一律免收学费。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 系 人:路欣联系电话:0451-86358230


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领导素质与才能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和省委《关于对省委党校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意见》的文件要求,依据“提高层次、稳定规模、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省委党校2013年继续招收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1.经济管理 2.公共管理 3.法学理论4.社会管理

二、学制、毕业

学制3年(2013年3月---2016年1月);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党政机关(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

2.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干部;

3.现职村支部书记(含大学生村官)、村委会主任;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止。

报名地点: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2号楼111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携带:1.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报名登记表》三份,均须盖本单位公章,粘贴身份证复印件;3.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含贴在《报名登记表》上的3张);

以上报考人员的报考表一定要本人填写,没有的项目填“无”所有内容填定后不得修改,特别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字迹不清导致联系不通等后果自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及其负责人的名章;该表将作为重要材料之一进入学生毕业档案;考生在填报考班次及专业时须全面考虑,一经录取,一律不予转班、转专业。

五、学费

经济管理专业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2000元,公共管理、法学理论、社会管理专业每人三年学费共计15000元。书费每人三年共计1000元。

六、考前辅导、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前辅导:2012年11月初(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 17 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管理学(100分)。

2.公共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公共管理学(100分)。

3.法学理论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法学综合(100分)。

4.社会管理专业:(1)政治理论(100分);(2)社会管理理论(100分)。

七、联系电话

0451-85951796,0451-8635839715846383033(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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