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调剂要求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接收调剂专业
020200应用经济学
1.国民经济学 2.区域经济学 3.金融学 4.产业经济学
030200政治学
1.政治学理论 2.国际政治
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4.中共党史 (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思想政治教育 4.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020101政治经济学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120401行政管理 1.领导科学 2.公共政策分析
三、学费和学习期间待遇
1、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2、奖助学金
(1)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年度综合奖学金:4000元——8000元不等;
(3)优秀研究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分别为每年1000元;
(4)科研奖励:500元——21000元不等;
(5)“三助”岗位津贴:10元/小时(每天按8小时计);
(6)伙食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寒暑假扣除;
(7)特困补助:特困生每人每月500元。
3、住宿条件:2人一间,水电费、网费全免
四、调剂程序
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将调剂信息发送到研究生部信箱 (邮件标题为:调剂专业+姓名+总分),研究生部将进行资格初审并登记。
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1、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填写调剂志愿。
2、研究生部将通过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确定复试科目及复试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招生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永军0451-86358397 1092541047@qq.com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黑龙江省委党校攻读硕士学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有研究生部工作人员负责。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严格保密、全面考察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及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
(三)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按拟招人数的1.2倍与符合录取条件考生数(含调剂考生)两者中较小的数目确定,由研究生部拟定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
(四)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硕士研究生按照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研究生部协同二级学科负责人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全程录像。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英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面试评委三至五人。时间为每人十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难易程度应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30%+英语笔试×30%+面试×40%
笔试、面试、加试单科成绩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参考书目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 ×30%+复试成绩×70%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证原件及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其他考生须提交初试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三证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5、各种背景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体检报告(常规体检项目),体检由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安排,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www.hljswdx.org.cn)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