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一、调剂对象
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
二、调剂条件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年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基本线:
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类别)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调剂对象 |
理学 | 290 | 39 | 59 | 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 |
工学 | 265 | 35 | 53 | 军队在职干部 |
管理学 | 340 | 46 | 69 | 军队在职干部、国防生 |
工程硕士 | 265 | 35 | 53 | 军队在职干部 |
2. 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 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时间先后及申请人基本情况,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4. 满足教育部、军队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调剂专业
1.数学
2.固体力学
3.光学工程
4.动力机械及工程
5.控制科学与工程
6.兵器科学与技术
7.管理科学与工程
8.光学工程(专硕)
9.材料工程(专硕)
10.动力工程(专硕)
11.电气工程(专硕)
12.控制工程(专硕)
13.计算机技术(专硕)
14.兵器工程(专硕)
15.车辆工程(专硕)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填写申请表(在aafeyjszs@163.com中下载,密码66718958),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10-66717140或将电子稿发送aafeyjszs@163.com;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的调剂功能中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研招办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4.调剂考生接到复试电话通知后应尽快与研招办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手续。(复试时,须提交《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5. 经复试合格的考生,研招办将发“待录取通知书”。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将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生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研招办(邮编100072)
联系电话:010-66718958,66717349;传真电话:010-66717140
微信号:zgyyzb
联系人:耿老师
2. 其他信息参见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2017年具体调剂条件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