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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师范学院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师范学院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

招生人数:3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与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七)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参加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参加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1。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调剂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以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及有关费用说明

1.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2.相关费用说明

(1)学费:按照学校相关招生政策,2013年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2)奖学金:学校设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50%以上。

(3)“三助”岗位: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获得“三助”岗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获得工作津贴,可以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约占40%。

(4)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九、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合肥师范学院学科学位与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北侧

联系电话:0551-3676140;0551-3673090传真:0551-3676140

E-mail:yjsc@hftc.edu.c

网址:http://www.hftc.edu.cn/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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