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0人。本简章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教育部下达正式招生规模时学校将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类别
1.我校研究生招生报考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MBA))。
2.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3.我校研究生招生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需调入人事档案,但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六)全国统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进修合格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者,可按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复试时须出具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招生事项与流程
(一)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现场确认日期: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信息、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辽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单独考试考生一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我校MBA考生一般在鞍山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5. 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一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试与录取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5.初试成绩发布: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将在2013年2月末或3月初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http://www.ustl.edu.cn/yjs),届时考生可查询打印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6.调剂: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通过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
7.复试与录取:我校复试时间约在2013年4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复试内容包含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笔试(MBA考生为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以及专业综合测试等。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经复试合格和办理录取手续后正式录取,2013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份入学。
五、招生录取政策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分数线并被复试录取后,优先使用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且享受普通奖学金。
2.本科毕业无学士学位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和破格降分录取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3.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4.我校工程力学、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矿业工程为国家规定的照顾学科,复试分数线略低于工学其他学科。
5.以上招生录取政策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1.需要参考书目的考生请自行借阅或购买,有关专业、导师等详细情况请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教务办联系。
2.我校各学科、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
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4.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七、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 0412-5928178 0412-5928180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ustl.edu.cn/yj
研招办E-mail:yjszs@ustl.edu.c
学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1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