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党校自1985年开始举办脱产研究生班,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已走过了二十六年历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关怀下,在中央党校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与帮助下,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实践探索中前进,在改革开放中发展,为我省输送了一批批优秀人才,为我省的理论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两类:
一是硕士研究生教育。1985年,经省委批准,我校开始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哲学专业与政治经济学专业脱产研究生班。经过8年的努力,我校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是政治经济学。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已拥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区域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这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毕业后获得由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学位教育的开展,是我校与国民教育体系的一个接口,不论在学科建设、师资锻炼,还是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职研究生教育。基于干部教育的需要,为培养高层次的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的领导干部及理论人才,我校从1992年开始举办在职研究生班,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有八个专业: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发展方向)、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文化理论与实践方向)、宪法与行政法(法治与政府管理方向)和工商管理。近20年来已毕业在职研究生4200余人,他们分布在全省各个工作岗位上,为浙江的各项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校一贯重视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已形成一批有特色的优势学科和一支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团队。我校现有教授30余人,副教授近60人,还聘请30余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为兼职教授;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5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及第一、二层次人员16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理论人才6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12人。我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与浙江发展模式”研究团队,被省委省政府评选为15个社科类“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之一;“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是浙江省社会科学11个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在学科建设方面,一个具有党校特色的、较为完整的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主体的学科体系已初步形成。
我校的研究生教育不仅为全省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层次干部人才和理论骨干,赢得了社会的瞩目和赞誉,而且促进了学科建设,锻炼了师资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26年办学的成功实践,也为今后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宝贵经验,这就是“狠抓质量,严格管理;遵循规律,办出特色;着眼发展,稳步前进”。“既坚持国家标准,又办出党校特色”,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一标准和基本要求,突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育,注重国内外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突出党性锻炼和思想政治教育,高标准,严要求,培养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高素质的干部人才。我们始终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环节,坚持从严办学;着力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夯实学科基础;建立、完善学位和研究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构,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多次承办、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讨会,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动研究生教育不断发展。
成绩喜人,形势逼人。面对新世纪、新任务,我校将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新局面,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理论骨干和领导人才,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学校概况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地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中心,毗邻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既是党委政府的重要部门,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基地,更是干部成长的摇篮。学校早在1993年就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纳入国家高等教育和学位管理体系。现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和区域经济学1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公共管理学科一直是学校的支柱学科,研究基础扎实,师资力量雄厚,在省内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建有浙江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一个(省政府挂牌),危机管理实验室和媒体沟通实验室两个,设有地方治理创新研究所、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公法与治理研究中心3个研究所。相关学科领域共有教授27名,副教授35名,博士42名,还聘请了一批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为兼职教授和校外导师,形成了一个学术有专长、教学有特色的专业团队。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充分借鉴国内著名高校培养模式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和浙江省情,逐步建立了科学完善的MPA培养方案和管理体制机制。党校MPA教育注重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成长规律,根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注重工学相长、学以致用,即在系统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学生工作实际,用于理论的转化与吸收;注重实践立基、研学并举,即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丰富而生动的地方实践中开展学习与研究。依托浙江省一大批具有鲜明浙江特色和干部培训特点的实践基地,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适应公共管理特点要求的教学方式,积累了大量公共管理培训经验,初步形成了一系列既符合国家标准、又具有党校特色的专业学位培养途径和方法。
二、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暂定20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7年确定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二年半。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交验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未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将有关证明(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寄至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全面审查考生的网报信息,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三)初试
1.初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要求均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规定执行。
2、初试地点由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复试一般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要求详见《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于2017年5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
学费为18000元/年/人(全程45000元/人),按年收取。
六、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在职攻读,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培养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主要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寄发初试成绩单、通知复试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和联系电话,保证该内容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17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3.我校不提供入学考试各科目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4.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或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
5.若教育部2017年的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000号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邮政编码:311121
联系电话:(0571)89085607、89085609
联系人:胡老师、金老师
研究生部网址:http://www.zjdx.gov.cn/node/7.jspx
E-mail: yzb@zjd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