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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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8年,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党校之一。她是黑龙江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全校共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等部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建校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省委党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领导科学、政策科学、管理科学等学术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已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已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等4个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多年来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出版和发表了一批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校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有长足发展。建立了文献信息中心;基本形成书刊借阅、文献检索、电化教学、网络管理、信息服务多种功能融为一体;宽带互联网、图书馆局域网、校园信息网、远程教学网、闭路电视网五网联通,使我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新的世纪,黑龙江省委党校将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党政部门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努力把党校教育事业提高到新水平,为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做出新贡献。

招生简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创建于1948年,是全国成立最早的省级党校之一。现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松花江畔、美丽的冰城哈尔滨。校园总占地面积19.7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校区环境优雅,设备先进,功能齐全。

  我校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开始招生,目前共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多年来,我校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整个党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中坚持把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形成了鲜明的龙江党校特色。

  二、培养目标

  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即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细报名办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3月初,网上公布初试成绩;4月上中旬,发送复试通知。复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具体参见复试办法)。

  3、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学制

  学制三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六、档案及户口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时档案必须迁转。考生一律不迁转户口。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我校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同时,我校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包括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参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系人:丁永军

  联系电话:0451-86358397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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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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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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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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