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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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正式成立于1950年11月,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干部训练班”建立于1949年1月。1993年市委党校与北京行政学院合办。半个世纪以来,党校为北京市培养和输送了20多万名党政领导干部。我校由研究生部全权负责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培养、学籍、毕业等工作。研究生部下设办公室、学位科、培养科,学位科分管硕士研究生以及与学位相关的一切工作。随着党校教育正规化,1985年我校成立研究生部,创办第一批脱产研究生班,1990年在全国第四批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批中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成为第一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并于199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在2006年第十批新增学位点申报中,我校又取得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个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唯一一家拥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省级党校。硕士学位点从最初的法学门类的2个专业发展到现在的12个专业,学科门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4个。

  经过10多年的实践与发展,研究生教育日趋成熟,已形成一支梯队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导师队伍。我校现有导师39人,另配有11名副导师,其中教授2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2人,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有2人。

  研究生培养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从1992年到现在,已有96名硕士毕业生,其中有26名毕业生分别考入北大、清华、人大、中央党校、北师大、同济大学、吉林大学、首都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等校攻读博士学位,还有2人从事博士后研究。在1997年全国前4批学位授权点质量评估中,我校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专业被评为A类。2006年全国学位点质量评估中,我校参评的中共党史、国民经济学、行政管理三个专业均获通过。

  在教学管理方面,为了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培养“通识”人才,我校在“以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中心”、“体现党校教育的特点”的指导思想下,遵循“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三个原则,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打破学科门类的限制,增加跨学科课程,体现“宽口径后基础”的特点,拓宽知识面,扩大学习自主权。

  我校地处北京市中心二环路,校园占地面积 12.8公顷。校园绿草青青,树木成荫,环境幽雅,风景宜人,是理想的办学场所。学校建筑面积近15万多平方米,其中包括大、中、小各种规格教室、报告厅及可容纳近千人的大礼堂;学校设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和印刷中心,图书馆面积7500平方米,藏书近50万册,各种刊物及电子信息资料2000余种。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设施为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直以来,我校坚持教学、科研、服务三位一体方针,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了稳步的发展,研究生规模日趋扩大。进入21世纪,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大力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具有较高水平且具有党校特色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备良好专业素质,从事理论研究、教学、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人数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如下13个专业30名硕士研究生: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010101)

  2.中国哲学专业(010102)

  3.外国哲学专业(010103)

  4.国民经济学专业(020201)

  5.政治学理论专业(030201)

  6.中外政治制度专业(030202)

  7.中共党史专业(030204)

  8. 法治理论与实践(0302Z1)

  9. 社会学专业(030301)

  10. 人口学专业(030302)

  1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030503)

  1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30505)

  13. 行政管理专业(120401)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全日制学习三年。

  四、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标准收取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优厚的奖学金,学生就学期间享受助学金6000元/年,并可根据成绩等综合表现申请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帮扶助奖学金、个人专项奖学金等。同时,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

  北京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代码:1128)。

  外地考生,请选择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时间为准。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北京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grad.cnu.edu.cn)。外地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考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地点

  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外地考生由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6年12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复试

  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复试。复试分为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外,还要进行本科专业主干课和基础课的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17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校指定的体检中心体检。

  九、录取

  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十、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研究生部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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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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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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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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