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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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有两个校区,分布在新医路102号和喀什东路239号。学校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常规发展的轨道,成为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办学层次较高的自治区重点大学,是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为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

  学校有教职工1982名(含附中学人数),大学部职工1644名,专任教师1037名,教授107名,副教授311名,硕士生导师293名,大学部教师中拥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59.2%。在校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1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18名,普通本专科生14875名,成教本专科生6085名。学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5个一级学科授权专业、46个二级学科授权专业,以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拥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1个校级优先发展学科;有44个本科招生专业,另有小学教育等10个专科专业,已经形成了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硕士专业及本专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有16个学院。

  学校占地917.55亩,拥有517720平方米的校舍和12个综合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737万元;拥有图书资料125.20万册,同时拥有较丰富的电子书刊。

  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两种语言分别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学校设有36个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室。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新疆“双语”教学研究中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附设于我校。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常年选派优秀教师进修学习、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同时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交流,并常年聘请外国专家任教,招收外国留学生。

  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教学研究型、综合型、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唯一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社会影响广泛的师范类重点高等院校。自1978年12月正式成立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8人,教授126人、副教授353人,博士生导师31人,硕士生导师540人,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9.1%,其中具有博士学历232人。现有22个学院,58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及本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中小学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双语教育在内的较完整教育体系,是新疆教师教育的重要培养基地,为国家及自治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等专业人才。

  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45名左右(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涉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五种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周末或寒暑假集中授课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为3至4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条件(3)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流程。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1. 网上报名:

  (1)报考者(不含各类推免生)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 或http://yz.chsi.cn(教育网),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可提前报名,报名成功后无需再进行正式报名。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 现场确认:

  (1)2016年11月中旬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其他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打印《准考证》

  2017年继续实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

  1.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线以国家划分的二区线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1. 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为国家统一命题,专业科目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 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有所不同,请考生注意,凡专业目录中未注明的外语语种,均不接受报考。

  3. 对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七、学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进行全额收费,我校学费为8000元/年。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考我校!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六、其他说明

  我校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昆仑校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温泉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邮编:83001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332532

  联系人:赵红梅 谭俊蕾

  网址: http://yjsc.xjnu.edu.cn

  邮箱:yzb@xjnu.edu.cn

  附件一: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doc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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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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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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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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