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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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南华大学是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的中南工学院、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在学校设立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     

  南华大学研究生教育发展经过了近30年的历程,取得了较好的成就。南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文学、哲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学校设有核科学与技术、矿业工程、基础医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矿业工程、基础医学、安全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核技术及应用);设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矿业工程、核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伦理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数学、理论物理、物理电子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应用化学、护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设有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4类专业型学位,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机械工程、计算机技术、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矿业工程、安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等11个工程领域;学校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340余人,在职研究生600多人。

  学校设有58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3万余人。拥有国防支撑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6个;拥有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和国防重点专业、国防紧缺专业20个。学校有权评审核科学技术、矿冶工程、基础医学等3个一级学科教授职务任职资格,20个学科副教授任职资格。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与优势鲜明。现有8个核专业和18个涉核专业,是我国核类本科专业齐全、本科生培养规模大、核类人才培养层次较完整的高校之一;形成了以临床医学专业为龙头的完整的医学专业体系,是湖南省医、护、技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摇篮;以核为特色,工、医、管理等学科交叉,形成了12个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 20个“十五”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14个“十一五”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10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省级示范实践教学中心);拥有4所直属型附属医院、9所协作型附属医院、14个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学校设有核工业第六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环境保护研究中心、核能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等20个科研机构,拥有30个学科实验室(中心),拥有7个省部级“十一五”重点学科、国防特色学科, 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社科研究基地。氡实验室是湖南省一类重点实验室、国内高校唯一得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防科工委授权的氡计量站、是国际氡计量组织的亚洲区域协调实验室。学校拥有8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部省级创新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核科学与技术科研团队”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9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12名,国家级、核工业总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32人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5人入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部省级各类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中青年专家、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91人;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

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六)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操作,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八)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九)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如湖南省物价局出台最新文件,则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但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相,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正式网报期间(10月10日-31日)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现场确认和补报。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确认时间和地点,选择南华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于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到南华大学MBA中心一楼现场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照相和确认报考信息(非湖南省内考点现场可能还需进行缴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17年9月。

  五、初试及复试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具体考试科目与范围参见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应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六、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政策见南华大学研招办网站相关文件

  九、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联系人:刘老师

  网站:http://usc.edu.cn/yjs/

  电话:0734-8282310  

  传真:0734-8282694   

  E-mail: nhdx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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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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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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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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