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
实力剖析
  • 北京市
  • 一区
  • 高等院校
  • 文法类
  • 28
  • 其他
  • 298
  • 010-68323297
学校简介


  外交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简称:CFAU)是中央部属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重点院校,同时也是培养外交外事复合型人才及其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文科外语院校,素有“外交官的摇篮“之美誉,属于提前批次招生的高等院校。2012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出席沙河新校区周恩来总理及陈毅同志铜像揭幕仪式,并发表演讲,还为外交学院亲笔题写“中国外交官的摇篮”,总理的寄语更加巩固了学院在培养中国外交外事人才方面的独特重要性。

  外交学院创建于1955年9月,是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经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批准,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它是一所直属外交部的高等学校,肩负着为社会主义祖国培养合格外交干部的光荣使命。陈毅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曾长期兼任外交学院院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院曾停办。1980年,在党和国家特别是邓小平同志的关怀下,学院复校并沿用外交学院名称至今。学院的校训是由周恩来总理向该国外交人员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方针”构成。学院自创办以来一直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周恩来总理、陈毅副总理、钱其琛副总理、唐家璇国务委员及历任外交部长曾多次来 学院视察和指导工作。在1995年学院建院四十周年之际,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钱其琛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李岚清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学院题词,对学院寄予殷切的期望,学院师生员工受到巨大鼓舞。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外交学院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学院现拥有外交学[1]、国际关系国家级重点学科,外交学、国际关系、英语语言文学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及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2008年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评定外交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为“优秀”。

  建院几十年来,学院共培养各类学生数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担任部一级领导职务的30人,驻外大使217人,驻外使馆参赞、国内各部门司局级领导、获得高级职称的学者、教授等千余人。”[3]这支队伍成为新中国外交、外事和国际问题研究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为该国外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50~60年代学院还培养了原苏联、朝鲜、越南和东欧等国家的留学生数十人,其中不少人后来担任了本国高级外交官职务。

  学院的现任院长是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常务副会长、前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赵进军。现任党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代表、著名国际关系理论专家秦亚青教授。

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与学制

  1.2017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310名。其中学术型210名,专业型100名。根据国家政策,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院具体学费标准和奖助体系另行公布。

  2.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报考我院,具体申请办法在《外交学院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公布。

  3.学制。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两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六)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实事求是,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2日)前是否具备相关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考试与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16年12月24-25日,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5.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有关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说明附后。

  2.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3.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010-68323297)和电子邮件(yzhb@cfau.edu.cn)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校园网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主页。

  4.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校园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

  5.我院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6.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

招生专业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参考数目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调剂信息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分数线
数据正在陆续更新中,请耐心等待...
扫一扫,关注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