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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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3169051
学校简介






安徽财经大学于1959年5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创建,当时校址设在合肥市南门外原银行学校旧址(现中国科技大学东校区西院),学校规模800人。1961年迁至蚌埠市交通路校区。1965年学校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接管,后更名为安徽商学院。文革期间,一度被迫改办中专并先后更名为安徽省财经学校和安徽省供销商业学校。197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安徽财贸学院,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安徽省共同管理,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主。1983年学校本部迁至宏业路校区(现龙湖西校区)。1984年交通路校区经商业部批准改为商业部安徽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安徽财贸学院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7年“两院”分设,1992年9月“两院”正式合并组成新的安徽财贸学院。学校先后隶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国内贸易部。2000年2月,国务院决定安徽财贸学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政府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就业。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同年9月,学校迁入龙湖东校区。

安徽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跨文学、理学、工学、史学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财经院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位于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市,现有三个校区构成,龙湖东校区、龙湖西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4A风景区龙子湖两畔,占地面积1821亩,建筑面积70.1万平方米,藏书近180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1700余种。有计算机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语音室、体育馆、游泳池、室外运动场等完善的教学、体育设施以及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公寓,学习条件良好,生活环境优雅,荣获“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安徽省高校学生公寓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目前,学校设有14个学院,2个教学部,4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21个校级研究机构,43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3个专业学位授予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拥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A类重点学科1个、省级B类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教改示范专业4个、省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精品课程28门。

建校50年来,学校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070人,其中教授115人,副教授327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安徽省教学名师5人,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人,安徽省高校拔尖人才2人,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3人,安徽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26人。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经常举办全国性经济、管理类学术研讨会,聘有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授课,并选派教师赴日本、美国、意大利、德国、法国、加拿大、英国、奥地利、瑞士、丹麦、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修、访问和攻读学位,积极推动与国内外院校之间的交流。

学校在抓好教育质量的基础上,科研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05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1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3项,其他省部级项目26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558篇,出版各类科研著作110部;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37项;举办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校外专家学术报告217场次,校内专家学术报告870场次;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11次。学校学术期刊《财贸研究》成为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改革开放30年来,学校的各项建设都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新的世纪里,学校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秉承“诚信博学,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汲取传统商业文化的精髓,承接徽商文化和淮河文化的底蕴,顺应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始终坚持办学特色、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为区域和行业发展做贡献,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经济、管理类学科优势突出,在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大学。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一)授予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0个二级学科点: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管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4个二级学科点:会计学、企业管理学、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专门史、农业经济管理、社会保障、情报学),三个专业硕士授予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二)本科专业:经济学、工程管理、新闻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财务管理、国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贸易经济、旅游管理、保险、审计学、金融工程、电子商务、英语、物流管理、税务、国际商务、投资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广告学、土地资源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行政管理、信息与计算科学、绘画、统计学、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动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文化产业管理、管理科学、社会工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三)1个省级A类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7个省级B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学。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4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



招生简章

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46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321人,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研究生265人,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260人,(录取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原毕业学历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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