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
实力剖析
  • 北京市
  • 一区
  • 高等院校
  • 师范类
  • 1
  • 211、985、34所自主划线院校
  • 19
  • 010-58808156
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校园总面积1048亩,2004年在校学生2万余人,其中本科生8300余人,研究生8800余人,长期留学生1500余人。 现有教职工近3000人,其中正高职称的教师407人,副高职称的教师729人。 学校现设19个学院(文学院、哲学与社会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教育管理学院、心理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汉语文化学院、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环境学院、管理学院、体育与运动学院、资源学院、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6个系(历史系、法律系、物理系、化学系、天文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14个研究院/所/中心(低能核物理研究所、史学研究所、古籍整理研究所、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蛋白质组学研究院、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

  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又被首批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在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作为有特色的重点大学得到了国家和北京市的支持。2002年5月,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决定实施首都新世纪重点建设工程,北京师范大学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一道被列入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四所院校,写入党代会决议。同年8月,教育部、北京市签署了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的协议,北京师范大学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

  2002年9月8日,北京师范大学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出席大会。江泽民同志作了关于教育创新的重要讲话,对北京师范大学百年办学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是 1902 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 1908 年独立设校,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 1912 年改名北京高等师范学校, 1923 年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 1931 年和 1952 年北京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一百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其师生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傅种孙、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师先后在这里弘文励教。百年来,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了近 20 万优秀人才,为 20 世纪中华民族的教育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北京师范大学的百年,是中国现代高等师范教育发展的历史缩影。在一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北京师范大学形成了以对祖国未来和民族命运的高度责任感为核心的“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中国现代教育史上书写了光辉篇章。

  北京师范大学2001年6月召开的第十次党代会上通过的学校“十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大学。在教育部、北京市重点共建北京师范大学协议中明确提出,支持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十五”期间,基本完成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结构性调整,实现向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科学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历史转型,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师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奠定坚实的基础。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首批6所拥有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限的重点高校之一,现有本科专业52个,其中16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14个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有12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流动站,位居全国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8个国家文理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及对外汉语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位居全国高校第4位。

  学校还与有关单位共建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专业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此外,还设有教育部工程中心、网上合作研究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蛋白质组学研究院各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

  2003年7月,学校十五“211工程”建设正式启动,8个重点学科项目、4个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和1个队伍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也正在进行。

  北京师范大学现有专任教师1277余人。其中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7.8%,45岁以下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7%。两院院士14人(双聘院士6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3人,全国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7人。“十五”期间,学校将通过实施“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才资源共享计划”等举措,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富有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北京师范大学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以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创新教育、教师教育体制与培养范式改革、新型学习制度探索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正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在历届全国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比中,我校获奖数量均位于前列。如在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奖中,我校曾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1999年—2004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我校有10篇论文入选,入选数目同样位居全国前几位,体现了我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具有的雄厚实力。

  近年来,我校启动了'4+X'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制度及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创新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途径,推进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人才培养;启动'讲座教授基金计划',推进教育社会化;积极开展弹性学习制度的研究和探索;设立研究生及本科生研究基金、创新人才基金等,鼓励创新拔尖人才的成长。

  北师大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是我国重要的科学研究基地之一。“九五”以来,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63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6项,省部级项目503项。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经费迅速增长,名列全国高校前列。研究成果总量在全国高校占有重要地位,1998年—2003年我校被CSSCI收录的论文共4469篇,人均绩效在全国高校中居于领先地位。“九五”以来共获省部级以上各类成果奖励250余项,其中,由白寿彝教授主编的22卷本宏篇巨著《中国通史》,被誉为20世纪中国史学的压轴之作,受到江泽民同志及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扬。该书还获得了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四届吴玉章奖特等奖,都是唯一的特等奖。赵光贤教授所著的《古史考辩》、陶大镛教授的专著《世界经济新格局研究》、顾明远教授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等许多成果分别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北京师范大学的自然科学研究已经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理科科研经费达1.2亿元。在概率论与模糊数学研究、理论物理与系统科学研究、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生命科学尤其是生态学和蛋白质组学研究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李小文院士创建了“李-Strahler几何光学模型”,奠定了国际二向性反射研究中几何光学学派的基础;郑光美教授主持的“中国特产濒危雉类生态生物学及驯养繁殖研究”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李洪兴教授领导的实验室在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地实现了四级倒立摆实物控制,在自适应模糊控制理论和实验研究两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获得2003年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2002年由北京师范大学和国家海洋局的两研究所共同完成的“渤海海冰作为淡水资源的可行性研究”项目也已通过教育部鉴定。该项成果是世界上第一个从资源利用的角度系统地完成海冰资源量估算和海冰脱盐淡化的研究成果,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在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上,北京师范大学先后获准建设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工程”,顺利通过教育部、科技部联合组织的评估验收。

  北京师范大学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充分发挥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技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教育、科技合作,进一步扩大人才培养、科技、文化服务的领域,为学校未来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2年,北京师范大学以教育部与北京市签署重点共建北师大协议为契机,充分发挥教育学、心理学的学科优势,先后与北京市共同建设了北京文化发展研究院和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并正在筹建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积极参与北京的教育文化建设。与此同时,学校还在基础教育领域充分发挥我校教育管理资源优势,为北京和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在职教师和干部培训发挥作用,同时为相关省市基础教育提供智力支持。

  此外,学校还与珠海市、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中国气象局等省区和单位开展了教育合作,与新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和西藏大学开展对口支援,发挥学科综合优势,为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003年8月,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倡议组办的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在京成立。该联盟是教师教育系统、卫星电视网、计算机互联网络有机结合、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全国教师学习型协作组织。北京师范大学担任理事长单位和秘书处常驻单位,充分发挥了北京师范大学在教师教育中的旗帜作用。

  2003年9月26日,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气象局联合组建了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气象局“地球系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利用北京师范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和中国气象局的业务体系优势之间的互补性,通过双方科技人员的合作实现多学科交叉和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我国地球系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科学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高我国在本领域的国际学术地位和科技竞争实力。

  北京师范大学坚持积极的国际交流合作政策。目前,学校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大学、国际组织和企业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方面,已先后与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教育机构联合举办了多个学历和非学历教育项目。学校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目前有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留学生2000余人,留学生规模居全国高校前四名。

  学校鼓励本校师生与国外同行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在许多领域,北京师范大学与国际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项目,每年派出教师和学生600余人次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进行交流活动。同时,积极引进国外智力资源,加强交流合作,每年主办、协办国际会议20余次;近年来,邀请来校讲学、访问的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学者年均近200人次;并先后授予或聘请来访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专家、知名人士等111位海外人士为我校名誉博士、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称号。

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收双证硕士研究生3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7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硕士研究生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他方式录取的均不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17 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请点击此处查询。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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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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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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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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