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
实力剖析
  • 北京市
  • 一区
  • 高等院校
  • 农林类
  • 1
  • 211、985、34所自主划线院校
  • 29
  • 010-62732884
学校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设立于1984年,是教育部首批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院校之一。研究生院院长由校长柯炳生教授兼任,常务副院长为于嘉林教授。研究生院下设综合办公室、管理处、招生办公室、培养处、学位办公室五个处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管理处合署办公;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研究中心挂靠研究生院。我校研究生院现有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9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及专业学位领域37个;拥有 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9个部级重点学科,11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植物保护、作物学、畜牧学、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利用、农业工程等一级学科在近年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已经形成了包括硕士、博士和专业学位教育的较完善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体系,并且对全国农科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目前,在学各类研究生8716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6702人。

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校外推荐免试生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经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者或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硕士生招生规模约206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3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760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保存本地后,用excel程序打开)。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3年。

  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内容突出宽口径和实践性特征,在相应学科领域内,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原则上一年级执行同样的课程计划。入校一年后,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部分学生可转入硕博连读生培养,进入博士阶段学习;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者,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以外,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其它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点的理工农学科各专业均可接收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及目录见《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接收条件

  1、取得本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校外推荐免试生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其中,“985”或“211”工程建设大学(不含分校及专升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GPA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其它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分校及专续本毕业生)前三学年的GPA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②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③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条件的推免生,须取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负责)同意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 “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凡符合上述条件并取得推荐资格的所有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接收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查看待录取通知及接受录取。

  (二)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为本科就读学校推荐时间;

  2、9月28日进入接收阶段,10月25日结束。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各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及时点击接收信息,切勿错过。

  (三)我校对推荐免试生实行高标准奖学金政策,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新生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书面同意意见书。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6.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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