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
实力剖析
  • 上海市
  • 一区
  • 高等院校
  • 理工类
  • 34
  • 211
  • 67
  • 021-67792430
学校简介


  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的东华大学以“海纳百川、追求卓越”之勇气,坚持走“观念兴校、学术兴校、管理兴校”发展之路,在“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中独树一帜。

  地理历史:学校地处中国上海,三个校区分别位于松江区和长宁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园环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1960年,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

  基本情况: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纺织、服装?艺术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旭日工商管理、机械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外语、人文、理学12个专业学院,另有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国际合作办学的东华大学莱佛士国际设计专修学院。学校拥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硕士类别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7个、53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共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同时设有12个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检测中心,2个国家“111”引智基地以及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本科生近15000人,继续教育学历生近5000余人,各类留学生4000余人。教职工27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院士7人、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含讲座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高级职称教师800余名。

  教育教学:学校秉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以“崇德博学、砺志尚实”为校训,推行“一切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国际化的办学视野和严谨求实的教学管理,面向全球培养德才兼备的高质量专门人才。2006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不断深化学分制改革,对全体学生实行“建立在通识教育基础之上,宽口径、柔性化的专业教育”;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次的个性化教育”;并在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推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培养的教育模式,学生在校学习1至2年后可在专业大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我校艺术类招生享有与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同等的自主权,并获得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试点。2007年,学校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入选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3个,国家特色专业项目10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10项。学校首批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1年,8个本科专业和6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开始实施。学校成为“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之一,功能材料、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纺织工程、材料工程为“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近年来,学校有8篇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获得提名,优博论文总数列全国高校第30位。在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美国大学生数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央电视台CCTV杯全国模特大赛、上海市发明创造三枪杯竞赛等重大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金奖或冠军。毕业生就业状况态势良好,2009年,在麦可思全国211院校就业能力排名中,东华大学名列第25位,并荣获当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科科研:按照“坚持特色、拓宽基础、加强交叉、按需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学校学科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十五”“211工程”建设被“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正式确认为“优秀”。纺织科学与工程在全国81个一级学科评估中,两度名列全国第一。2009年,在邱均平等编著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中,学校48个二级学科中有18个学科比上年上了一个等级,优势级别学科从9个增加到15个。在2011年国际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公布的最新数据统计中,学校工程、化学、材料和物理入围世界前1%的学科领域。依托国家和教育部科研基地,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加强协同创新,为国家科技攻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学校连续9年获17项国家级科技奖励,连续三年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连续两年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纺织类三大检索论文收录总数超过世界其他9所著名纺织院校的总和。2010年学校国际专利授权数量列高校第14位, SCI收录中国材料科学领域科技论文数列第19位。科技园入驻企业175家,为地方经济做出了贡献。根据上海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构筑“创意上海、设计之都”城市发展新需求,学校与上海市、长宁区共建“环东华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

  此外,学校大批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航天、军事、建筑、环保、新材料等领域,2011年,学校研制的“半刚性电池基板玻璃纤维网格材料”研究成果在“天宫一号”上得到应用,为我国神五、神六、神七载人航天事业做出了贡献。

  合作交流:学校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实施国际化战略。2011年,共有来自135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在校留学生总人数列全国高校第11位。与世界80多所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良好与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日本服装文化学院等开展合作办学。学校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生项目,选拔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培养。2010年,成为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单位,为非洲国家培养纺织专业高级专门人才。近年来,成功举办了第83届世界纺织大会、第25届国际数据工程大会、第四届图像和信号处理国际学术会议&第四届生物医学工程和信息学国际学术会议、第7届自然计算国际学术会议暨第8届模糊系统和知识发现国际学术会、2011年先进纤维与聚合物材料国际学术会议等国际学术会议,开创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国际交流新局面。

  社会声誉: 2009年,在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中国高等学校绩效评价报告》中,列教育部直属高校第15位。2011年,在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专刊(THE QS)“世界亚洲大学排名榜”中,列中国大陆高校第26位,列全亚洲第151。       (2012年5月修订)

招生简章

东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东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栏所列拟招生人数参照2016年录取全日制人数(含推免生,个别仅招非全日制的类别和领域除外),仅供参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录取人数为准。2017年各专业(类别)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学术型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 ~ 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 4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方向为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③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方向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国际商务、翻译、美术、艺术设计类别(领域)不设置单独考试。

  8.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10. 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金融、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六个类别(领域)外,其他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①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②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③ 以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a.就读上海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上海的考生;c.报考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美术、艺术设计专业(领域)的考生;d.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选择“3110东华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中,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以及报考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美术、艺术设计专业(领域)的考生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初试地点。其余考生可自愿选择初试地点,网报时需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松江校区”或“延安路校区”。未填写备用信息的考生,初试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④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本人亲自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① 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②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④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⑤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⑥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⑦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时间

  1. 初试

  ① 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12月26日上午8:30-12:30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②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④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单独考试英语为上海市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历史学基础满分300分)。

  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①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公布。

  ③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④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⑤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进行。

  ⑥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

  七、录取工作

  我校按照教育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参加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还可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九、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代码第三位不为“5”的招生专业为学术型。

  4.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东华大学研究生!

  学校地址: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政编码  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传真:021-67792458

  网址: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官方微博: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weibo.com/dhuyjszs

  官方微信:东华研招(扫描二维码)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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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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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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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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