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
实力剖析
  •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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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1-55272521
学校简介


  上海理工大学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上海市属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

  学校办学文脉源于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百年薪火相传,独树一帜的优秀办学传统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其中本科生17400余人,研究生7200余人;设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系),44个研究院(所),26个研究中心;有54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在学科建设平台方面,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在人才培养平台方面,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及省部级平台51个;在科技创新平台方面,拥有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及省部级科研平台23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90余人,博士生导师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5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含双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6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13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以及各类省部级优秀人才106人。

  学校长期紧贴制造业行业发展,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长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同时,依托在医疗器械和出版印刷两大领域深厚的行业基础,积极建设生物医学工程和数字传播等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急需的学科。伴随工程教育的时代发展,对接中国制造2025、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大战略,学校设立“太赫兹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现代医疗器械研究院”、“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院”等前沿科技创新机构,积极培育建设新兴交叉学科。

  学校围绕“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的人才培养定位,致力于培养学生有思想的头脑、国际化的眼光,持续贯彻“对接行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的理念,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上海市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试点单位。近三年,学生先后获得了世界头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冠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金奖等国内外600余项赛事的奖项;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2篇。学校在国内率先开设创业班和创业管理第二专业,同时,作为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首批四家受理点之一,累计培育120余个项目,成活率近85%;2013年在国内首个以纯本土专业通过德国工科专业权威认证ASIIN认证,2015年又新增两个通过ASIIN认证的纯本土专业。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竞争力,依托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近三年,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项17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20余项;在Nature系列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授权发明专利400余项。在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中,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全国第6名的成绩被评价为A类(优秀);在2012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中,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以全国第7名的成绩获评优秀。学校具备军工科研资质,积极为国防建设服务,2014年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学校注重开放协同,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致力于先进制造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人才培养;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致力于加强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共建“上海智能制造工程师学院”,致力于探索“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把卓越工程师教育和行业技能教育有机结合。

  学校是国内最早开办国际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建有中英国际和中德国际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校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大力引入国际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积极参与国际科研合作,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共建“上海-谢菲尔德国际制造创新中心”,与英国精密测量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共建“中德环境岩土与地质工程研究中心”,与美国Keysight公司共建“上海理工大学—Keysight国际联合实验室”,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共建“超网络研究(中国)中心”。

  学校秉持“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把校训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学识抱负的合格公民。学校依托上海市高校规模最大的优秀历史建筑群,全力打造沪江国际文化园,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展现学校独有的人文内涵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校建有学生发展中心、工程实训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大学生领导力研究与训练基地,全面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优质保障和高效服务。

  在“做精品本科、争一流学科、创百强大业”的办学目标引领下,上海理工大学围绕建设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共同理想,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着力实现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事业发展动力三方面的突破,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卓越工程教育”上海市属旗舰高校,全国工程教育示范高校。 (以上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

招生简章

上海理工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余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85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20名左右。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详情请查看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由教育部确定。

(四)初试科目

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十、学费及资助

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十一、其他

(一)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对学习成绩优秀、有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

网址:http://yz.usst.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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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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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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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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