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
实力剖析
  • 黑龙江省
  • 一区
  • 高等院校
  • 理工类
  • 40
  • 211
  • 76
  • 0451-82519679
学校简介


  哈尔滨工程大学具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它各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2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进入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02年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07年,由国防科工委、教育部、黑龙江省政府、海军四方共建;2011年,学校跻身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2.94万平方米。现设有船舶学院、航建学院、动能学院、自动化学院、水声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国家保密学院、机电学院、信通学院、经管学院、材化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学院、继教学院、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等20个学院,以及外语系、体育部、工训中心等3个教学系、部、中心。学校设有40多个科研机构以及150多个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2个,省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发改委工程实验室3个;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电工电子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图书馆共有藏书304.46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3183人,其中专任教师1793人。教师中有"两院"院士8人,博士生导师372人。到2014年9月,各类在校研究生88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600余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13个,学科专业涉及8个学科门类40个一级学科。轮机工程,水声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导航、制导与控制等4个学科为国家重点二级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等12个学科(群)为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群)。

  学校不仅以国内第一艘实验潜艇、第一艘水翼艇、第一台舰载计算机、第一套条带测深仪等数十项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研成果著称,而且还以双工型潜器、气垫船、梯度声速仪等成果摘取过世界第一的桂冠,已成为我国舰船科学技术基础和应用研究的主力军之一、海军先进技术装备研制的重点单位,是我国发展海洋高技术的一支重要依托力量。学校在船海核领域保持着很强的技术储备,水下机器人、船舶减摇、组合导航、水声定位、核动力仿真等技术居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十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973计划"、"863计划"等一大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2013年科技经费8.4亿多元,位居全国重点高校前列。科研产品质量管理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是国内高校首家通过"双认证"的大学。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防系统和国民经济建设培养了7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包括200多名共和国的将军、部长、省长,2000多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防大中型企业的院士、教授、厂长、所长及劳动模范,以及一大批科技和管理精英。

  61年来,学校坚持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倡导培育的"哈军工精神",形成了"大工至善,大学至真"的校训、"忠诚、坚韧、团结、创新"的校风,紧紧抓住"三海一核"领域的国家战略机遇,正在向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阔步迈进。

 

招生简章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17名(包含硕士推免生、统考生、联考考生、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6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发改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院系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略有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由院系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本科结业生、2015年9月1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考生。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943、82589130、82589139。

  6.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前)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国防生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文件中报考我校的条件。

  三、报名办法

  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非推免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不含已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报名。其他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黑龙江省各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8日-11日,其他省市的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逾期不再补报。

  2.确认地点:全国各报名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为办公主楼南楼S404室。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同时必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3.确认手续: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持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可履行报名程序。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四、考试

  (一)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除国家统一组织的初试外,在研究生复试(含调剂复试)期间也将使用准考证,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或其电子版。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

  复试: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方式。其中,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推免生接收

  我校为促进人才交流,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有关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安排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和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16〕38号)及各有关院系2017年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办法。

  2.最终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录取通知书将与参加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录取考生一同发放。

  六、关于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有关说明

  1.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我校招收单独考试人员的名额为35名、强军计划为80名。

  3.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列入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领域可招收单独考试人员。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家推荐信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和工作经历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七、关于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的说明

  1.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国防生、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其他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由定向就业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这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5〕2号),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规定: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均可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可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考生可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简章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选择方式根据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名称前缀来区分:考生选择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前缀为“(全日制)”的,则系统认为考生选择报考的是“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前缀为“(非全日制)”的,则系统认为考生选择报考的是“非全日制”。

  九、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年,其他院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为2.5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制为2.5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学制均为2.5年。

  十、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8万元,2年制硕士生共1.6万元,分2年交齐;2.5年制硕士生共2万元,分2.5年交齐,第2.5年收取0.4万元。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每年2.1万元,共4.2万元,分2年交齐;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每年1.9万元,共3.8万元,分2年交齐;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1.8万元,分2年交齐。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每年2.1万元,共4.2万元,分2年交齐;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每年1.9万元,共3.8万元,分2年交齐;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每学年0.9万元,共2.25万元,分2.5年交齐,第2.5年交0.45万元。

  学校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7号)。

  十一、其它说明

  (一)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http://yjsy.hrbeu.edu.cn)。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各相关院系主页查看。

  (二)考生可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微信平台公众号二维码,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动态和招考信息。

  (三)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19825,82519679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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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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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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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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