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
实力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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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高校。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

  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机构,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机构。秉承“陕派律学”的传统,学校保持着质朴淳厚的学术风格并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92名,副教授262名,讲师237人;175名硕士生导师,7名博士生导师,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18名,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和警察法学(自主设置)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唯一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上述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评估中全部获得“合格”结论。

  学校自1998年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办学经验丰富。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9届共2347人(其中在职法硕1693人),1183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05年,有2篇论文被评选为首届全国优秀法律硕士论文。

  学校有研究法律优越的环境条件。雁塔、长安两校区图书馆藏书16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政法类图书39.8万册,中外文政法类期刊733种,有中国法学论文题录、学术期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法律检索系统、中国宏观经济等全文数据库20个,并开通了美国Lexis-nexis、Westlaw原版数据库。图书馆阅览容量大,供读者使用的电脑、打字复印等服务设备齐全,管理技术先进。校园网提供7×24小时不间断运行。英美式法庭、大陆式法庭和中国式法庭以及大小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可满足组织开展模拟审判、实际审判、案例讨论和学术报告等活动的需要。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场及体育设施,提供了锻炼身体、开展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新近建成的以汉代御使大夫张汤墓的发掘为背景的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更显示了法科大学的精神气质。

  研究生教学区在地处西安中轴线上的雁塔校区,毗邻大雁塔和曲江风景区,环境优美。2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长安校区和市内主要繁华商业区。由绕城高速路30分钟可至机场。西安的风味小吃闻名全国,生活条件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招生简章

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在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36个硕士点计划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844名(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国家审核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应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方法与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一)资格自审

  网上报名前应详细了解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3.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特别提示: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名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 “6124”)。

  (2)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够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含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名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陕西省属于一区。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人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2日,请按网报系统选择正确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凡选择西北政法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是: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号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经签名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名考试费按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取。

  未按时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的科目和时间如下:

  2016年12月24日8:30-11:30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16年12月24日14:00-17:00

  (2)英语(满分100分)

  2016年12月25日8:30-11:30

  (3)业务课一(满分150分)

  2016年12月25日14:00-17:00

  (4)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由教育部制订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统一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翻译硕士的科目二“翻译硕士英语”及所有专业的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4.考试地点:凡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复试及录取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原则上按照120%比例划定我校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于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公布后10日内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或手工认证报

  告、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学习期限、攻读方式与学费

  1.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法律(法学)、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他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3年。

  2.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的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学习期限为3年。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校对2017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全部收取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其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详细内容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网页相关内容。

  七、复习指南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按照教育部《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英语/政治/数学三考试大纲》复习。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学校不再指定参考教材和其他参考资料、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

  八、其他事宜

  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为考生寄发其他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教育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传真:(029)85388834

  网址:http://grs.nwupl.cn/index.asp

  咨询邮箱:yjszsk@163.com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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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05

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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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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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07

行政法学院

029-88182648

老师

108

国际法学院

029-85385196

老师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29-88182765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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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学院

029-88182755

老师

111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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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29-88182727

88182730

董老师

徐老师

113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29-85385939

纪老师

114

法律硕士教育院

029-85385137

老师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29-85388953

姜老师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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