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的哲学一直以晦涩难懂著称,而唯物辩证法又是一个很重要的考点。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今天汇学考研辅导老师就来和大家说说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斗争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分离。同一性与斗争性互相联结不可分割。
2、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变化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于矛盾双方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是“自己运动”,自身内部的矛盾,即内因。外部矛盾即外因。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的政策,是内外因辨证关系原理的具体体现。
3、矛盾的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事事有矛盾;矛盾无时不有,时时有矛盾。矛盾的个性是指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矛盾及其方面各有特点。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就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否定之否定规律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通过以上的学习同学们都三大规律的认识是不是又加深了呢?只要大家用心去理解,其实这些规律其实还是不难的,尤其是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更是增添了很多乐趣。关注汇学考研网,把最实用的考研信息带给大家!